• 你好啊,我了解到的是这样的,这要看情况的,一般的是通常是以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主的,还有的是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的,如果是已经竣工完成的,是要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的,另外的是房交付使用起60日内,就要交资料的。
    已有 5 个回答
  • 小产权的房子都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已有 1 个回答
  • 一、房产证没有永久的,房产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其中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购房业主的。 二、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管理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实行一定期限内的有偿使用制。因此,我们只享有一定期限内的所购房产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房产证是您所购房屋产权的证明,你买了这个房屋,这就房屋就是您的,并没有什么有效期。有效期只是针对土地的性质来决定的,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会有不同的期间期限。 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地》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一般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是合同的标的物是尚未建成的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三是合同的标的物是已竣工的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根据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对于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的。
    已有 2 个回答
  • 房产证办理时间有期限。1.购房合同正本(在开发商手里);2.合同预售登记表(一般在合同里贴着);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随身带原件);4.房屋测绘表、图(本房屋的,测绘部门盖章的针对本业主所购房屋的);5.房屋登记表(在开发商那可以领或房地局领,但要开发商盖章);6.上述工作完成后,等着领证(15个工作日左右)这些工作要在交完契税(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和大修基金后才能进行。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所以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其尽快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赔偿你的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已有 3 个回答
  • 西安房产证期限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已有 3 个回答
  •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的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已有 1 个回答
  •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 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多长的时间 房产证办理时间规定如果是使用权房转让估计在2个月,因为要去物业调资料查工龄等,前端需要1个月左右是时间,然后如果三联单进了交易中心后,大概在30天左右出产证,所以前后一共2个月。 (三)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 (1)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新房房产证办理费用的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已有 1 个回答
  • 看来对贷款和办理房产证是没有什么概念了。首先,购买住宅,必须交清房款,如果无法交清就要办理按揭贷款。贷款利息是本金乘以利率乘以期限。你没有提供贷款期限,我无法计算。第二还清贷款或交清房款后才能拿到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手续。再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你要交房屋评估价的3%契税和每平炉约10元的测量费,其他就是工本费复印费等小额费用了。
    已有 1 个回答
  • 房产证的有效期的确是70年,物权法即将生效,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所以今后即使房产证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权法该房子可能还归自己所有。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已有 1 个回答
  • 可以不用本人去,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可办理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给中介公司或自己信任的亲朋好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 1、相关权利人及配偶需持本人身份证一同去公证处, 2、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委托公证事项等手续。 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是有期限的:房产公证书的有效期为三个月。一般情况下,房产交易需要去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房屋遗赠、卖方或买方一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这时需要公证部门对房屋产权转移进行公证,并出示公证书,证明房屋产权转移的有效性、法律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已有 3 个回答
  • 1.我国法律对开发商协助业主(或代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没有严格的限制。 2.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目前开发商为了避免将来产生纠纷,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办证的期限为18个月。 3.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开发协助或代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完成。 4.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没有履行办证的义务,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有 4 个回答
  • 你好,由于抵押权是担保债权的,因而在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时,对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日本民法典》第396条规定:“抵押权,除非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不因时效而对债务人及抵押人消灭。”但是,抵押权不受消灭时效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债权人在债权消灭时效过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抵押权。这对于抵押人来说未免过于苛刻。而且,抵押权人长期怠于行使其权利,法律对之似乎也无特别加以保护的必要。因而许多国家的立法都对主债权的消灭时效过后的抵押权的行使给予一定的限制。   民法通则中规定有诉讼时效,该时效只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因而抵押权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但是,对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时,从法理上讲我们的法律应当借鉴上述国家的立法对抵押权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可能正是从这一考虑出发,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该条款一方面肯定了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也对主债权在消灭时效过后抵押权的行使给予了一定的限制———即要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抵押权,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因此就本案来说,即使银行对该房产在房管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已过,由于尚未超过二年除斥期间,因此原告申诉的理由不能成立,银行对该房产依然享有优先受偿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已有 6 个回答
  • 你好,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所以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其尽快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赔偿你的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已有 3 个回答
  • 一般还是按拆迁规定给予补偿的。另外,你还得看你那房子里是不是都没有房产证的,是不是房子本身有什么原因导致都没有房产证的 。。。 不管你是私房还是公房,拆迁时都有补偿的。即使是完全为公房,拆迁是也是有很大补偿的,别说你这基本就是“私房”了,所以补偿是肯定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是可以的哈。只是后面可能所属类型不一样
    已有 5 个回答
  •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房产证没要更正的地方,业主只要和你去房管局申请递件过户,七个工作日后可以交税,交完所有税费到房管局完税申请领新证,三个工作日后可以领新证。加起来约半个月时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已有 1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