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公交线路:501路 603路 33路均可到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
石家庄市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
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
仅供参考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体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新增的4项支取条件为:
1、遭遇重大疾病、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3、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或租住廉租住房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希望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
在河北省,租房是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滴!!!!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于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可以支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石家庄市明确规定“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或租住廉租住房的;”可以支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不太了解您的实际情况,您看看你是否满足以下条件:租房用于自住(名下无房),且房租支出(租房已经房管局备案)占家庭收入(您和您爱人的工资收入证明)比例高于20%或租住廉租住房的。
-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
石家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1: 新石北路360-1
地址2: 和平西路58号
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及住房贷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工作。
-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通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
(2)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
(3)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
(4)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2、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凭提取证明及身份证、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
(2)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
-
1、按所购房产价值计算:
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80%。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
贷款额度=(月还贷能力÷申请贷款年限对应的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10000元;月还款能力=(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生活费660元)+(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生活费660元)。
-
-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新石北路360—1号。公交车站:可以乘坐18路,49路,82路,757路,856路坐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BRT路线:可以乘坐快1,快2,L16坐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行车路线:可以沿着“云顶北路” 往岛外方向,行驶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情况发生,口碑很好。
-
石家庄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有以下方法: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你们当地的,114查询下”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
河北石家庄市公积金查询方法是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积金查询方法:
(1)拨打语音电话查询,需要更改初始密码,更改以后用更新密码查询;
(2)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用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若不正确必须由单位出证明修改)或联名卡、个人住房公积金密码(如果还是初始密码的,必须更改以后才能使用,更改方式是拨打语音电话或持本人身份证到业务经办网点修改,修改一天后可以在网上查询使用);
(3)用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在住房公积金查询机上查询;
(4) 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办理网点查询。
-
你好,已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即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已付购房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已付购房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已付购房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款的60%。
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10%。
-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邮编:050051
-
我知道的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有这几个;
A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新石北路360-1
B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和平西路58号
C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桥东管理部
地址: 槐安东路77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其实有很多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新石北路360-1
2.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和平西路58号
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
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桥东管理部
地址: 槐安东路77号
E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裕华管理部
地址: 体育南大街221号
-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职工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证明),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等等。
-
1、可以到石家庄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的网上查询;
2、可以在网上登录到网上银行中的个人服务账户进行查询;
3、可拨打热线电话进行语音查询;
4、可以登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