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 1、通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 (2)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 (3)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 (4)由单位支付到职工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市民,在原有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时,仍按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的标准发放公积金贷款。在石家庄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交存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4、离休、退体的;5、出境定居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