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离休、退休的;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职工调出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7.享受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5、离休、退休的。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
宿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申请单》,并提供下列相关凭证: (一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
您好!宿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是: 第一,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第二,拨打服务电话,可以查询: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人工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