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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 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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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佛山顺德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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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中的自住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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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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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设、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并被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镜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准存提取的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应当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提取条件初审。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职工所在的单位为纽带建立的,单位担负着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职责,参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实也是单位所负担的一项具体工作。单位每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银行,对于职工的缴存数额等情况单位掌握的是第一手资料,而且对职工本人的工作、身份、住房等情况也十分清楚。要求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单位进行核实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防止其他职工昌领等情况出现,保证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单位进行核实的内容,包括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如果发现可以及时解决,避免纠纷,提高办理提取的效率。单位核实正确后应当及时给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证明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核实无误。
(三)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能够证明提取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文件。这些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文件具体包括: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83年国务院批准颁发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1991年8月1日起施行)等;
2、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证、退休证等;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镜证明等;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等;
7、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存储余额的,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等;
8、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原籍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结束劳动关系证明等。
除上述证明外,一般还应当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比如住房公积金存储卡或存储存折等)、提取人的身份证等证件。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的提取申请和上述证明文件后,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通知中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使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决定和通知有3日的时限,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申请人。
(五)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持有准予提取决定以及存储余额等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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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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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任意条件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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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商品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有效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付款凭证提供首付收据提取的,资金汇转入售房单位;对提供全额发票提取的可提现款。
2、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及办理产权交易的有效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合同及有效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提供首付收据提取的,资金汇转入售房单位;对提供全额发票提取的可提现款。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供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及有效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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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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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 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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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公积金每年可以提有房产证的:A:本人姓名――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B:配偶姓名――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无房产证的:现在只要提供一份租房合同表示你现在租房支出比较大,然后带上你的身份证什么的就能提取出来,各地具体的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下你的公积金是那个银行的,咨询他们提取时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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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9、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符合提取条件的;
10、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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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文件《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补充规定(暂行)》,放宽的提取条件从2015年4月27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年限提高)
二、装修自住房屋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
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复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装修证明。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或装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每套房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自住住房房产证明建筑面积计算,每1200元/㎡,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三、缴纳物业费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证明材料: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凭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套每年按3000元且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四、偿还贷款本息可以支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原、复件;最近一期还款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子女或父母同意提取其账户内公积金的意见书原件;
申请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还款金额且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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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住房公积金吧,住房公积金在退休后一次性全部归个人。如果你想在退休前领取,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理由只能是买房贷款和房屋维修。其它原因不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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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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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2)非房屋类: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劳动鉴定部门1-6级伤残证明、残联发放的《残疾证》载明一级残疾或二级残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拥有自主产权的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
七、职工户口迁出本地的、农业户口职工、非本地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进入中心托管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九、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十、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生活来源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疾病范围:慢性肾衰竭 (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十一、夫妻双方失业且托管后,未重新就业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子女就读高中以上学校的。( 爱欧尼亚荒原)
有什么 吉林 住房公积金 提取 条件
2.(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月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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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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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额度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公积金贷款流程(下列为购买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类似)
(一)程序
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3、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
6、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7、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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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辞职、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提取
提取条件:因辞职、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一年,不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提取材料:户籍在潍坊,不再就业的职工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户籍不在潍坊的职工离职后可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直接办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封存满一年。
一年后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一年内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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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 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职工还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的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