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一条 拆迁补偿以实行货币
150元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
这里有《清远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你可以看看: 清远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我市城市 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