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划拨土地使用权不是使用单位的财产,使用单位无权对其使用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但使用单位建在划拨土地上建筑的厂房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分割,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依
1、国土土地使用证,拆迁依据城镇房屋拆迁条例执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依各地的农村拆迁办法执行。2、国土土地使用证,房屋自由交易;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禁止买卖。3、国土土地使用权以及上面的房屋可以抵押贷款,而农村
法收回在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中就对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开工的土地,规定了闲置一年后收取20%闲置费,两年后无偿收回的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1999年国土资源部根据该条法律制定了《闲置土地处置办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2011年12月,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加码闲置土地管理,土地闲置2年可无偿收回
你好,收回土地使用权是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