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条文说明:
验收时,将建筑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方式已被采纳和接受,在建筑工程验收过程中应用情况良好,本次修订继续执行该划分方法。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条文说明:
单位工程应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在施工前可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