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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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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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9-1的要求。 表 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 单位 浓度限值 氡 (Bq/m3) ≤200 甲醛 (mg/m3) ≤0.08 苯 (mg/m3) ≤0.09 氨 (mg/m3)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Bq/m3) ≤0.50 防水工程 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摄氏度以上。 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施工要点 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 (2)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 (2)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 抺灰工程 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 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摄氏度;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抹灰用沙子宜选用中沙,沙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施工要点 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 (2)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黏剂)。 (3)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吊顶工程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胶黏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施工要求 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的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 m ,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2%起拱。主龙骨安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4)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过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5)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6)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2)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3)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接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4)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黏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8.3.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2)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3)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4)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5)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间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2)当采用粘接安装进,胶黏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2)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3)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2)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3)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不宜大于1mm。 (4)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5)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轻质隔墙工程: 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胶黏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黏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墙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复合轻质墙板的板面与基层(骨架)粘接必须牢固。 施工要点 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安装牢固,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 (2)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 (3)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mm。 (4)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隔墙安装两道。 (5)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沿地、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 (6)门窗或特殊接点处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 (3)安装饰面板前应对龙骨进行防火处理。 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石膏板宜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 (2)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3)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200mm,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mm。 (4)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与周围墙或应留有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2)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器厂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3)阳角处宜作护角; (4)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 板材隔墙的安装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2)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3)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4)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5)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6)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砖墙宜以1.5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2)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3)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2)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3)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4)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5)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 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件应齐全。 (2)门窗洞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的存放,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碰伤、污染与曝晒。 (2)塑料门窗贮存的环境温度应小于50摄氏度;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m,当在环境温度为0摄氏度的环境中存放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h。 (3)铝合金、塑料门窗运输时应竖立排放并固定牢。樘与栓间应用软质材料隔开,防止相互磨损及压坏玻璃和五金件。 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 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溶措施,扇与框的搭接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府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规格、尺寸。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木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在木门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配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金属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塑料门窗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比拼樘料长出10-15mm。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积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本地区的瞬间风压值。 施工要求: 木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匀应进行防腐处理。 (2)门窗框安装前应校正方正,加钉必要拉条避免变形。安装门窗框时,每边固定点不得少天两处,其间距不得大于1.2mm。 (3)门窗框需镶贴脸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或装饰面层的厚度。 (4)木门窗五金配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页距门窗扇上下端宜取立梃高度的1/10,并应避开上、下冒头。 2、五金配件安装应用木螺钉固定。硬木应钻2/3深度的孔,孔径应略小于木螺钉直径。 3、门锁不宜安装在冒头与立梃的结合处。 4、窗拉手距地面宜为1.5-1.6m,门拉手距离地面宜为0.9-10.5m。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装入洞口应横平坚直,严禁将门窗框直接埋入墙体。 (2)密封条安装时应留有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的余量,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黏剂粘贴牢固,避免收缩产生缝隙。 (3)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塑料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安装五金配件时,应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2)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100mm,固定点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 (3)安装组合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拼樘料型钢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木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安装前应检查框内尺寸、将裁口内的污垢清除干净。 (2)安装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固定。 (3)安装木框、扇玻璃,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不得大于300mm,且每边不少于两个;用木压条固定时,应先刷底油后安装,并不得将玻璃压得过紧。 (4)安装玻璃隔墙时,玻璃在上框面应留有适量缝隙,防止木框变形,损坏玻璃。 (5)使用密封膏时,接缝隙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铝合金、塑料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玻璃前,应清出槽口内的杂物。 (2)使用密封膏进,接缝隙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3)玻璃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并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厚度的垫块,边框上的垫块应用胶黏剂固定。 (4)镀膜玻璃应安装在玻璃的最外层,单面镀膜玻璃应朝向室内。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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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地板木龙骨基层采用干燥落叶松或本松,上侧单面刨光,木龙骨毛料规格不得小于2.5cm*3cm。龙骨间距视地板规格定,但不得大于300mm。 2.清水漆踢脚线采用9mm多层板(9厘板)满铺作基层, 3.根据顶部的处理方式不同,窗帘盒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房间有吊顶的,窗帘盒应隐蔽在吊顶内,在做顶部吊顶时就一同完成,另一种是房间未吊顶,窗帘盒固定在墙上,与窗框套成为一个整体。窗帘盒构造比较简单,施工比较容易。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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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据我的了解如下: 1.清水漆踢脚线采用9mm多层板(9厘板)满铺作基层,贴饰面板后用实木线收边。踢脚线高度按设计施工。 2.踢脚线基层固定采用木楔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并成之字形排列。木龙骨隔墙上踢脚线基层须固定在木龙骨上。 3.混水踢脚线可采用12厚中密度板或9厘板加普通三夹板。 4.地板木龙骨基层采用干燥落叶松或本松,上侧单面刨光,木龙骨毛料规格不得小于2.5cm*3cm。龙骨间距视地板规格定,但不得大于300mm。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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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下列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 橱柜制作与安装。 2 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 3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4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5 花饰制作与安装。 12.1.2 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12.1.3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2.1.4 细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12.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2.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2.2.1 本节适用于位置固定的壁柜、吊柜等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2.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2.3 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2.4 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2.5 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2.6 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2.2.7 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一般项目 12.2.8 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2.9 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12.2.10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10的规定。 表12.2.10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 12.3.1 本节适用于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3.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3.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3.4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的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3.5 窗帘盒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2.3.6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3.7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与墙面、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直、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 12.3.8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8的规定。 表12.3.8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12.4.1 本节适用于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4.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4.3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4.4 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4.5 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4.6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4.6的规定。 表12.4.6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12.5.1 本节适用于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5.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应全部检查。 主控项目 12.5.3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12.5.4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2.5.5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5.7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 一般项目 12.5.8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2.5.9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5.9的规定。 表12.5.9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12.6.1 本节适用于混凝土、石材、木材、塑料、金属、玻璃、石膏等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6.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每个检验批应全部检查。 2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6.3 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12.6.4 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6.5 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6.6 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6.7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6.7的规定。 表12.6.7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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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你是指那个部分的。是水电还是土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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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家庭装修验收的标准,主要是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的建筑装饰法规法令,二是合同中的约定。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标准低于国家及所在城市地方标准的条款为无效条款,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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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规格文件方法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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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目的与范围1.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对工程项目做到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封闭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可信任的工程项目。1.2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1.3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安装工程参见有关验收技术规范的验评标准其中地基验槽设计专业人员必须参加。2申请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工程部、项目监理部。3隐蔽工程验收需提供的资料3.1重要建筑及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3.2隐蔽项目施工程序3.3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3.4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3.5经过复核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3.6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4隐蔽工程验收4.1隐蔽工程项目完工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4.2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4.3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4.4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5隐蔽工程验收表格土建工程以及安装工程验收记表格样式见河南省有关建设工程通用表格。6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6.1工程部、项目监理部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6.2施工单位未通知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项目监理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7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一式四份施工阶段由施工单位保管工程完工后随工程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建设单位移交两份市质监站一份或按规定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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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路改造验收内容 1、外径在25mm以下的管道在转角、水表、笼头处及管道终端的100 mm处设立管卡并安装牢固。 2、阀门、笼头安装牢固、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 3、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间距不得小于50 mm。 4、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管材,禁用塑料软管。 5、有无其他结构、构件妨碍进排水管与阀门的维护和更换。 电路改造验收内容 1、接线分色:红、黄、绿色为火线,蓝、黑为零线,双色线为地线。 2、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同一管道中。 3、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不可混接。 4、管内导线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5、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左零右火,有接地孔的插座,其他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 6、导线与燃气管之间距离。同一平面内不得小于100 mm。不同平面不得小于50 mm。 7、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不得小于150 mm。 8、插座离地不小于300mm,同一墙面面板高低差小于3 mm,开关不宜装在门后,线盒内导线余量15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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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标准是很详细具体的,这里我也不能罗列太多,推荐你去看:1.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T01-27-2003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2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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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的都是以下标准: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2、抽样方法: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13、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第一个体有某和属性或计算第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14、计量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15、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16、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17、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们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三、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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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镶贴 墙面镶贴:镶贴牢固,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棱现象。在墙面上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平方厘米。 吊顶 吊顶安装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无脱层;搁置的罩面板无漏、透、翘角现象,吊顶位置准确、牢固。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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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里主要讲: 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露设计。 材料 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记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所有材料进场进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 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2.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京戏质和污染环境。 3.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2.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施工 3.3.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南瓜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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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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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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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我了解如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原料制成建筑装饰材料已走入家庭,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公认具有代表性的是化学物质—甲醛。造成甲醛污染的建筑装饰材料以及其它原因有:   1、装饰材料以及新的组合家具是造成甲醛污染的主要来源。装修材料及家具中的胶合板、大芯板、中纤板、刨花板、(碎料板)的粘合剂余热、潮解时甲醛就释放出来,是室内最主要的甲醛释放源。      2、UF泡沫做房屋防热、御寒的绝缘材料。在光和热的作用下泡沫老化,释放甲醛。      3、用甲醛做防腐剂的涂料、化纤地毯、化妆品等产品。      4、室内吸烟,每支烟的烟气中含甲醛20-88ug,并有致癌的协同作用。夏日天气炎热,很容易使家具、墙壁中的甲醛、氨等有害气体加速释放,当室内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一定标准时,就有可能引起胸闷、过敏等诸多症状。      5业内人士表示,要对抗甲醛污染,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室内通风、养鱼、种植绿色植物、放置活性炭等,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则在装修时就最好选用无污染的环保建材。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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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编辑本段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编辑本段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编辑本段承包工程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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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标准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层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墙饰面工程、楼地面饰面工程、涂饰工程、细部工程、厨房工程、卫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与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与组织共二十个章节组成,基本覆盖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围,改变了传统的建筑工程质量分部、分项抽检验收方法,创新性地提出以户(套)为验收单元,进行分户检验和分户工程验收的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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