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1992〕第1号 【颁布部门】: 国家土地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2-3-8 【施行日期】: 1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指出了,【定义】: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同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
1、出让土地是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是缴纳征收补偿土地的一些费用 2、住宅、商业、工业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出让供地,只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才能划拨供地 3、出让土地可以自由抵押、转让、出租,划拨土地转让需要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