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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产权问题有哪些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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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章善和| 漳州| 9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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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8条回答

[昵称被屏蔽]
回答数:1922 | 被采纳数:1

以下是农村房屋产权问题查询

你好,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农民对其宅基地不拥有所有权,而只拥有使用权,城镇居民不得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申请宅基地建造住房有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 、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尽管《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和抵押,但有关“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也反映出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转让的本意。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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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凉城是也
回答数:48502 | 被采纳数:12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农村自建房是指的农户或个人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修建的用于居住使用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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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zhang
回答数:1225 | 被采纳数:0

  若打官司的话,只有先打行政官司—起诉房管所,让房管所吊销该证,你才可以赢!若直接起诉那伙计,法院可能会驳回起诉!建议带着抵押合同等证明材料,到房管所说明情况后,看房管所怎么处理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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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赵昊
回答数:29631 | 被采纳数:3

1、抵押合同只能作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依据,不能作为办理产权过户的依据。
2、办理产权过户的依据只能是买卖合同,如果合同是假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调查,利用笔迹鉴定报告予以推翻。
3、无论你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城里人”,还是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房管所,都需要马上申请诉讼保全,保证在胜诉后可以获得赔偿,否则即使胜诉了也拿不到钱。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4、如果条件允许,应该马上提起诉讼,被告人应该是“城里人”及房管所,因为他们共同的行为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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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
回答数:27140 | 被采纳数:9

普遍没证,其实只要是房子的就会有证,不过可能是因为你指的农村可能比较落后,设施也比较简单,
一张手写的纸就当是屋契罢了,
我个人建议你可以通过村委去咨询地方镇(乡)政府,了解有否叫地籍科、房管科之类的部门。看他们能否办理,若不能,就去公证处委托作房屋占地面积公正,拿到证明后再回地方镇(乡)政府附加意见,证实该房屋占地面积产权属你或你家人所有。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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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401
回答数:12850 | 被采纳数:14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
  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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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SLIKE
回答数:1364 | 被采纳数:0

一、转让金你没有支付,转让就没有结束;转让未结束,转让人悔约的,支付给受让人一定损失;他是有权要回的。二、没有转让合同一类的文字材料,凭嘴说是没有用的;三、有利于你的是楼房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说明他是同意转让的,你如果不愿意给他的话,他也只能去法院起诉你。关于涨价,协商比较好,最好请人调解,毕竟以后还是要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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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90c5
回答数:61150 | 被采纳数:45

农村房屋产权问题:
  一、农村房屋没房产证引发三大难题

  目前,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明确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所有权。由于农村房屋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不仅影响了农村房屋财产权的实现,还引发了三大难题。首先,由农村房产引发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拆迁纠纷因没有房产证,缺乏法律依据,很难处理。同时,房屋作为农民的最大固定资产,由于没有独立产权,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融资,“死”资产不能变成“活”资本。第三,由于村民住宅没有独立产权,不允许村民住宅流转,形成空心村,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二、给农村房屋“房产证”不同于小产权房

  这一制度缺陷,既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给农村房屋产权发证已迫在眉睫。这不同于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按照这一精神,要保障和实现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必须打破现有政策和法律对农民宅基地和住房进行流转的限制和制约,明确村民房屋享有独立产权,允许村民宅基地的使有权和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流转。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参照城镇房屋产权登记制度,结合农村实际,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的所有权分开,建立农村住宅产权登记制度,明确农村住宅的独立产权主体,赋予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房屋产权政策,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一项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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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9少年
回答数:24814 | 被采纳数:3

你好,农村房屋产权问题游戏有以下几点:
1.签订的房产会被随便的进行更改房产用户名的。
2.房产会出现丢失的现象的,一般来说还是很大的存在问题。
3.没房产证也给房子,但不给产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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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先生
回答数:17407 | 被采纳数:2

农村房屋产权继承需要注意
1、如果你母亲在世的话,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享有一半的份额,这种情况下,你父亲的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包括你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你母亲那一半的份额赠与给你就可以了,需要先到公证处做继承权公正,你母亲那一半份额做赠与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公证员会告诉你,做完公证后,就可以到房管部门(一般是建委或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了。
2、你母亲不在世的话,就更简单了,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做个继承权公证书,再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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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深蓝_3296
回答数:59186 | 被采纳数:12

你好,注意一下准备必备的东西 1、遗产赠予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准备好赠予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说明 3、与赠予者的配偶、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达成的赠予协议。 4、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5、到产权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准备齐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在办理房屋遗产继承之前可登陆搜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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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dan
回答数:86721 | 被采纳数:42

一、这个房子的土地性质是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批给生产队本地户口人盖的自建房;宅基地是不充许转让二、关键点是看办理的这个房产证上是甲还是乙:如是甲,甲是生产队的本地户口,那么政府就应根据拆迁安置办法向甲赔付,甲受赔后根据甲乙之是的协议向乙赔付;如是乙,那么能办到这个证,乙的户口已经到了生产队的情况下,那么乙享受甲的权力。如户口没在本村,房产证是办不到乙名下的。三、规划上没有包括这块宅基地,但事实上又办到了房产证,这种情况只有由村上出面,补办宅基地的规划手续,补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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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乡巴佬
回答数:33247 | 被采纳数:6

农村房产证明范本如下: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 是鹿乡镇红土村村民,在我村集体所有土地上拥有居住房屋,房屋产权归其本人私有,没有办理过房屋产权登记,无争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主任(签字): 红土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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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止666
回答数:45029 | 被采纳数:10

这类问题有很多
如农村房产证过户流程
一、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
1、 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 提交相关材料;
3、 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 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 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 发证
二、农村房产证过户程序及费用
由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体分配下来的。因此,农村房屋过户不需要像城市房屋过户一样缴纳各种土地税费。所以,农村房屋过户的费用也是极低的,只需工本费即可。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乡或镇的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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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做好每道题
回答数:57571 | 被采纳数:39

那种属于宅基地建的房子,和城镇商品房不同。 城镇商品房首先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你只能用,这类土地交易实际上是交易的土地的使用权。这个使用权一般是70年,不过是可以向国家申请继续使用的,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使用权还是归你一辈子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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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永恒_0388
回答数:73327 | 被采纳数:14

根据遗产分配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 。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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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度仰角
回答数:2837 | 被采纳数:0

你好,农村房屋产权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买卖农村房屋的效力及处理方式。
随着城市化发展及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买地的情况较多,如宅基地房屋、小产权房,但是从目前我国土地管理法律角度讲这属于国家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针对今年来这类案件较多的现状,装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该法律文件规定“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同时提出处理该类案件的三个原则:一是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二是要要注重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起到制约农民审慎处分自己房屋的积极效果。三是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特别指出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再次,判决返还、腾退房屋同时应注意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避免单纯判决腾退房屋给当事人带来的消极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即使买卖合同无效,如果买房人新增房屋投资也可以要求原房主返还或赔偿。
二、继承农村房屋的法律规定。
由于农村居民在生活方式以及观念上具有一定的特性,因此在处理这类继承纠纷时要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继承”、“权利义务相统一”等原则。首先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老人在世时订立了生效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即可。如果发生没有订立任何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   继承人未明示继承放弃;   继承人因杀害被继承人或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丧失继承权;   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没有处分全部遗产。则按照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再婚继子女、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按人数等额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按人数等额继承。
三、农转非城市居民如何取得农村房屋的权利。
我国农村房屋原则上属于农村集体成员享有,但是如果家庭成员中出现丧失农村户口的情况,还是要保护其合法的继承权。即使其丧失了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与土地上房屋还是享有财产权,这是《物权法》保护私人财产权精神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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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莫萌_
回答数:30800 | 被采纳数:7

1.房屋产权人和住房公积金的还款人必须是同一个人,还贷期价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你要注意住房公积金是姐姐出的。
2.个人公积金贷款购房要写贷款人的名字,如果用你姐姐的公积金贷款购房房产证就是你姐姐的名字,你妈妈出资为债权,以后可以过户,但是要缴纳税费。以后即使你姐姐出意外死亡了,房子作为遗产给你和你妈妈继承也是要缴纳相应的税费的。共同出资也可以写成共有人,就是家庭共同财产。也就是你妈妈和你姐姐的共有财产。没你的事。
3.房屋共有权证,在有多个产权人的情况下,产权证会有多个,一个大一点的本本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其他小点的就是共有权证,共有人持有共有权证,但是法律效力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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