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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重庆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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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喻灵韵| 南平| 96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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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条回答

aGain827
回答数:10968 | 被采纳数:20

1、在职职工提取(非销户提取、销户提取)2、离职职工提取(非销户提取、销户提取)
在职职工提取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非销户提取
受理地点
主城区:装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需填表格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
非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
(3)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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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wyzh小太阳
回答数:19043 | 被采纳数:9

1.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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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彦123
回答数:8079 | 被采纳数:2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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