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安置房5年 交的临时电费和装潢保证金一直没退

2014-07-16   浏览585次  作者:Michael.wu  来源:http://xm.to8to.com/  收藏 

导语:拿到安置房现在已经有5年的时间了,还记得当时住在这小区的每家每户都交纳了临时电费和装潢保证金,相关部门承诺到时候会退款,可是过了这么久了都还没有任何下文。

  我们的一位业主李小姐拿到安置房现在已经有5年的时间了,还记得当时住在这小区的每家每户都交纳了临时电费和装潢保证金,相关部承诺到时候会退款,可是过了这么久了都还没有任何下文。在7月14日这一天,我们的李小姐向我们的厦门装修网小编反映了这件事情。

  李小姐她家住在我国四褐山滨江新居,09年的时候在拿到了新房验房时被收取了500元临时电费和500元装潢保证金,当时记得在场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收取这部分费用,以后还会退还,只是作为押金。“当时我们没有异议交了1000元,可是搬进新房已经有5年了,直到现在也没有接到通知说退费,也没有人和居民解释这部分钱到底如何处理的。”李小姐说道。

  李女士告诉我们的厦门装修公司小编,之前她曾就这笔费用到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询问,可是得到的答复是,按道理应该退,不过由于物业公司到现在都没有收取卫生费,那么这一笔费用就抵作卫生费了。这让李小姐有些纳闷,物业费是物业费,押金是押金,不能混为一谈,而且即便不退还了也应该和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应着李小姐的要求我们辗转和这个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这位负责人告诉我们,就他所了解,当时由于没有实行供电部门的“一户一表”,而是安装的临时电表,所用的是建投公司的电,所以各户交纳了500元临时电费。按照道理,之后根据各户当时的用电情况,多余的费用是应该退还的,而装潢保证金实际是装潢垃圾清运费,这笔费用是不退还的。这位负责人还告诉我们,因为物业公司现在一直没有收取卫生费,电费就抵作卫生费,也不太可能退了。

  当地的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当时各户都收取了500元,区建投公司也开具了票据,这笔临时电费由建投公司统一退还。街道办事处已经帮忙退了绝大部分的费用了,还有小部分费用没有退还。业主可以携带票据到物业公司或是街道办事处,会有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安排结算退款事宜。装潢保证金是装潢垃圾清运费,如果业主家里直到今天还没有进行装修,也可以进行结算退还。至于物业公司答复的抵作卫生费,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部分业主交纳卫生费的意识不是很高,如果物业公司将此抵作卫生费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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