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方法: 1、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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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为提取申请人):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受益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的: ①出售公有住房专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②房改计算表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集资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集资购房户分户花名册(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②集资建房批复文的复印件(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③集资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集资专户账号. 3.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房改购房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省直房改办打印的出售公有住房分座花名册原件, ②售房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售房专户账号.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购买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拆迁安置缴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建造自住住房的: ①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 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⑤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扩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④翻.扩建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9.大修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大修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④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七.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支付超过家庭收入15%房租的: ①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税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法定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1.家庭收入根据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计算, 2.夫妻双方应同时申请办理本项支取.未婚的.应携一寸相片在申报时面签未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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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户籍迁出本市  8.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退休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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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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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查询公积金的是方法:  一、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二、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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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3国源大厦9层,你可以乘车到五岔路口(公交站)下车,地址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途经公交: 101路 ,104路 ,106路 ,15路 ,16路 ,19路 ,1路 ,24路 ,25路 ,26路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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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在网上搜索,西宁单位所在地的交住房公积金的网站。 进入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后,找到“公积金查询”。 在弹出的页面输入身份证号(所登记的可能是新号码也可能是旧号码)和公积金账号(可以任意输入一个),其中公积金账号缴存单位有可以查看的,在输入用户密码。再点击“公积金查询”。 注:初次查询,请用户先注册查询帐号。点击“用户注册”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身份证号(所登记的可能是新号码也可能是旧号码)和公积金账号(任意输入一个 )、公积金账号、电子邮箱(邮箱用于找回密码)、用户密码( 用户自行设置查询密码)确认密码等内容,根据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公积金账号(缴存单位有),输入电子邮箱和登录密码就可以。如果您的身份证号码没有登记,请通知单位经办人员尽快到所在县区分中心或管理部补录。 输入正确后并点击确定,就会在下面就会出现:公积金账号、 姓名、 单位、应缴、个人应缴、月缴额、个人余额 、单位缴止、月份、个人缴止、月份、个人、状态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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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住房公积金条件 一、前提条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领取转账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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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复》(宁公管委[2016]7号)精神,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作出调整,旨在为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贷款服务。具体调整内容为:凡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一年以上,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留存一年缴存额),还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凡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单位,其新增职工(未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或原单位缴存不正常的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他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提供了担保,且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与借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申请办理担保人变更手续(变更后的担保人须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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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的居住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件;   2.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要长于一年时间;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工作正当,职业正式,经济良好,收入稳定;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证明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有:   1.如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第二代身份证件、居民居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证明,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借款人允许同意作为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效文件和资料,以便审核。   三、贷款的流程又分为一手房贷款流程和二手房贷款流程。   1.一手房的流程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查询完毕后联系银行网点。在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递交相关资料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管理中心就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做出结果。在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贷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最后贷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贷款完成。   2.二手房贷款流程是:贷款人登陆官网后点击“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贷款人持所需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管理中心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批,等待审批结果。贷款人得到结果后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柜台签订合同。之后便等待受托银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贷款人符合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最后,贷款人要前往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柜台领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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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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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查询公积金的是方法 :   一、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二、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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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是住房公积金查询步骤办法: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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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河路23国源大厦9层,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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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了解,西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即:贷款年限五年以下的利率为4.0%,贷款年限五年以上的利率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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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等情况综合确定,但不得高于所购建房价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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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是住房公积金查询步骤办法: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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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与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如下:1.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并提交办理材料。2.职工持《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所需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中心审核后,打印《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签章。3.受托银行凭审核后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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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住房公积查询渠道如下: 1、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查询。 2、自助终端查询:按提示输入职工个人身份证号或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自助查询。 3、12580人工语音台查询:向话务员报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语音查询。 4、手机短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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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渠道,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除西藏外其它各地(个别除外)均已实现公积金网络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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