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哪位了解:和2004年开始实行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最大的变动出现在申购人条件上。首先,准入收入线调整了。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其收入线由上年南宁市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内调为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2008年数据为例,去年南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29377元,按照原来的暂行办法,家庭年收入在176262元至14688元范围的,都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而按照新办法,上年南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94元,则意味着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1995元以内的才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除了经济困难家庭,单身人员也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主体之一,新办法对单身人员购房条件也有调整,由原来的男28周岁、女25周岁调整为30周岁。另外,外来务工人员将不再有在南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按原来的政策,签订一年以上合同且交一年以上劳动保险金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而新办法根据南宁市目前保障人群和房源供求实际情况,考虑优先供应本市常住户口人员,规定只有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员才可申购经济适用房。除此以外,新办法还首次对经济适用房的回购做出了规定。套型面积方面,原来的暂行办法规定100平方米内,而新办法则调整为60~80平米内。另外,新办法对审批程序、监督管理都有更严格的规定。
    已有 4 个回答
  • 1999年军队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通过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全军和武警部队广大官兵、职工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对于凝聚军心、稳定部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执行政策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也出现了超计划超面积建房、低价内售和违规外售等问题,扰乱了住房建设管理秩序,影响了部队风气建设,必须下大力坚决予以纠治。 这次清理整治,是对全军和武警部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一次大排查、大治理,具体分调查摸底、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落实、组织检查验收4个步骤实施,逐单位“过筛”、逐项目“拉网”,摸清现状底数、掌握真实情况,梳理排查问题、找准症结原因,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堵住管理漏洞,积极妥善解决各类矛盾问题。 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委纪委通知要求各大单位党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军委决策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体现党委战斗力凝聚力、检验执行力贯彻力的一项政治任务,以对历史负责和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新官”理好“旧账”,严肃执纪问责,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已有 7 个回答
  • 具有温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满5年至5年以上;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60%。其中,申请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应当包括下列住房建筑面积:私有住房;公有住房、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
    已有 1 个回答
  •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承租经济适用住房;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希望可以帮到您。
    已有 2 个回答
  •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二十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 希望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一)贷款对象的限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经适房所在城市正式户口的自然人。 (二)贷款对象满足的条件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方式 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四种。当前采用较多的是以所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方式。其他三种方式在客户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采用。 (四)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额度的限制 借款人申请借到的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不能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住房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70%;贷款期限:1-2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已有 1 个回答
  • 首先要看你所贷款的相应的银行推出的政策是否有限制年龄的条款,一般男性65,女性60以上银行都不会放贷出去,看当时的政策而定!其次,房屋产权证上是否是以你个人名义买受,就算你父母有住房公积金,房屋产权证以你名义买的话住房公积金同样不能使用!我个人认为有能力的话最好找亲朋好友借点资金周转一下,一次性付清要好点,因为按揭所要交付的手续费和利息就够你呛的了!
    已有 4 个回答
  • (一)有当地常驻城镇户口的家庭,外地户口迁入我市的一年以内的需原户口所在地产权部门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二)配偶方为农业户口的,未转为城镇户口前不予审批;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家庭收入标准; (四)无房或现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五)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的不予审批,配偶方为现役军人的需部队出具军人身份证号码以及全年度工资、奖金、补贴发放清册; (六)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的务工人员、以及户口未迁出学校的毕业生,未转为本市城镇户口前不予审批; (七)申请人子女到外地就学、参军,户口已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计算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八)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家庭符合前款规定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已离异(或丧偶)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不予审批(承担子女抚养权的除外); (九)申请家庭已有住房,离异后满2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希望能够帮到您,昆明丹奎轩装饰为您服务!   
    已有 3 个回答
  • 可以卖。北京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以以市场价买卖,缴纳70%的收益金。五年内的经济适用房只能按原房价卖给具有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而且政府优先回购,现在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很严格,所以,这条政策相当于“五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买卖”
    已有 3 个回答
  •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申请人具有济宁市城区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 (三) 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具体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前公布; (四) 申请家庭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五) 未参加房改购房或虽参加过房改购房但申请家庭自愿将房改房退交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 (六) 未购买经济短途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七) 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八)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有 3 个回答
  • 1、台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一)以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台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房管局; 3、台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三)房管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房管局在申请人所在镇或街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日历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房管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台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四)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房管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希望可以帮到你!
    已有 2 个回答
  •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已有 1 个回答
  • 你好,临沂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   (一)申请人为临沂市区(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及北城新区(青年路以南)建城区)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复退军人)的居民;   (二)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居民,优先考虑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   (三)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3500元
    已有 3 个回答
  • 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申请人及其配偶和申请家庭成员及其配偶现有和已有过的下列房产都要纳入核定范围: (1)承租的公有住房; (2)已购买的房改房; (3)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 (4)申请建造的批准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 (5)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6)军产房; (7)已转让、赠与的所有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已有 3 个回答
  •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已有 1 个回答
  • 快了!关键是定政策的有房住,没必要着急!往年都是4,5月份就开始申请了!已经拖到6月份了,也不在乎这几个月了,权当锤炼你的忍耐力吧! ,、;。、。、。,
    已有 6 个回答
  • 2015年上海经济适用房徐汇区的申请条件:1、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房产。
    已有 2 个回答
  • 海口经济适用房政策: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家庭收入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的下列人员可作为单身申请人提出申请:      (一)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员;      (二)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三)未婚人员。      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      (二)已拥有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      (三)已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过房产的。      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必须在入住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退出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拒不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原出售价格收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