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上海的政策,你已经又一套房,再买房算第二套。 如果你把你的名字从父母的房产证上去掉,就算一套。 二套房首付60%;公积金或商贷利息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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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2016太原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实用效率 放宽提取、加大贷款、改进服务、强化监管。解决缴存用户使用不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的问题。与商品房市场活跃的省份和城市相比,我省公积金结余资金充沛,可满足广大缴存职工需求。 二、直系亲属提取 1.新政规定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已付房款(含地下室、储藏室购置费用和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的房屋装修费用)。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规定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缴存职工群体在农村建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允许进城务工人员每年提取一次。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所承担的购房费用。 3.为解决这部分职工的还贷压力,我省公积金将实行阶段性提取政策,发生过购房行为但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分期分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额不超过所购住房当时的价款。 4.缴存职工持缴存地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证明,即可按年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年提取租金额度根据当地普通自住住房租金水平确定。 三、贷款年限放宽、额度提高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仅需20%。而借款人还款能力核定标准,由本人及配偶工资总收入的50%,扩大和提高到包含其父母、子女的月工资总收入的60%。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原来退休后5年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并一定程度提高了公积金的实际可贷款额度。 四、缴存职工单位审核取消 1.为方便职工提取,我省要求11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提升服务品质,减少审批环节,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取消贷款保险、公证、强制性机构担保和房屋抵押贷款评估环节(包括购买新房、二手房和装修贷款)。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单位审核环节。 2.不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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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3、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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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上海公积金政策如下: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3.继续停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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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驻马店公积金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提高: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由原按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60倍提高到80倍。     2、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将更加方便。    3.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价格来源网络,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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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申请人购房资格调查: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名下有几套房   2、申请人贷款资格审查:申请人个人信用;房贷记录;工资证明及银行流水   (2)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1、在武汉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2、从申请公贷之日起前6个月,公积金均连续正常足额缴纳,补缴不算   3、公积金账号有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余额   关于武汉买房首付:   1、第一套房商贷首付最少3成 公积金首付最少2成;   2、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最少7成,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最少6成。   注意:申请人需要是武汉户口名下没有两套或以上的住宅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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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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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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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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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是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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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住房公积金政策: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本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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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行个人贷款缴存期限省内异地互认对曾经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太原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缴存时间申请贷款的到中心个人贷款处办理。 放宽担保人条件对于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只需有一名保证人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另一名保证人可为其他类型单位的职工。 优先采取房屋抵押的担保方式借款人新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备抵押条件时申请贷款的,需采用以所购买的房产抵押的担保方式,暂不具备抵押条件的采取其他担保方式。 取消新房评估借款人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手续时不再进行评估,在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情况下,抵押物价值按照购房合同价格确定。新房抵押不需评估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借款人从房地产开发商或售房单位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以所购房屋办理房产抵押的;购买新房时采取(自然人、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所购房屋具备抵押条件时办理房产抵押的;购买新房时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后申请商转公贷款,所购房屋具备抵押条件办理房产抵押的。 根据规定,借款人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手续时不得预收代办他项费中的评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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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贷款政策方面 1、在我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家庭在我市首次购房,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度,仍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房金委〔2014〕1号)文件执行。【咨询电话:400-606-6969转135】 2、在我市已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在提供家庭无住房或仅拥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10倍,但不超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向社会公布的最高贷款额度(购买二手住房贷款额度,仍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房金委〔2014〕1号)文件执行)。 3、户籍在我市,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细则按照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房金委〔2014〕5号)文件执行。 4、完善缴存余额与贷款最高额度挂钩机制。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90%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申请首次贷款,可以先允许按照缴存人月缴存额相对应的最高额度贷款,待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到贷款金额的十分之一时再允许办理购房、还贷提取及委托划扣业务;在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二、提取政策方面 6、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大修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等级必须达到C级或C级以上。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报告、维修单位出具的预(决)算书、大修费用支付发票(施工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购买建筑材料税务发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大修决算金额。申请人按照大修自住住房条件已经提取了1次住房公积金,5年内(含)不能再以该套住房大修来提取住房公积金。 7、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患病,除现行规定允许提取的10种重大疾病以外的疾病,一年内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发票自付部分的金额。 8、无房户租住廉租房、公租房以及租住商品房,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提取时需出具与市、县(区)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管理部门签定的租房协议和房租票据;能办理委托代扣的也可以办理委托代扣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房租金额且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租住商品房,提取时需出具本市无房证明、政府租赁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租赁协议、租赁税务发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800元且不得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三、缴存政策方面 9、大中专毕业生、初始就业者,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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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江苏泰州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新政策出台:【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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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所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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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新疆进一步放宽首付款比例政策,职工首次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或首次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后再次贷款,可按首套住房政策办理。这使申请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职工也可享受到首套住房政策在首付比例、利率等方面的优惠。 同时,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即使首贷未还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住房的职工,可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 为使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政策红利,新疆各地纷纷延长贷款申请时限及贷款最长期限。乌鲁木齐、阿勒泰、巴州、和田、博州、塔城、伊犁、昌吉、博州等地将贷款最长期限从25年延长至30年。 为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利息负担,降低还款成本,新疆大力推进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40万元20年期贷款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节约利息10万余元。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哈密、和田、吐鲁番、伊犁等地均已开展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乌鲁木齐自2015年4月22日正式恢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仅10个工作日就累计办理超过280笔。 新疆14个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已全部或部分下放了贷款审批权限,贷款的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均由各管理部(网点)自行完成,既减少了贷款审批从县级管理部到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送审等候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也规范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限。 希望能帮到您 谢谢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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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缴存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或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供退休证和收入证明)。 注: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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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作答。一、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所购住房的建筑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若所购自住房为二手房,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40%。  三、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二手房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4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比例为所购房屋总价的40%,不足部分可申请组合贷款。贷款利率、额度计算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四、职工家庭已申请过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再次申请贷款时需调查职工家庭住宅登记情况。若职工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和购房地的房产主管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已登记住宅房产为一套以内,可再次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贷款比例及利率比照上述第三条规定执行;若已登记住宅房产为两套以上,停止发放第三套住房贷款。  五、本行政区域内缴存职工申请办理的“商转公”业务(商业住房按揭转为公积金贷款),比照上述规定执行,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大于申请当月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本金余额。  六、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可持就业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等相关政策,比照上述规定执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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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异地购房提取范围   仅限于职工或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外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只限于购房日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只限于单位在本市辖区外设立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在地)购买(全款或贷款)自住住房的情形。 2、公积金提取用途不同,准备资料不同   在异地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分中心、管理部需要通过购房所在地住建部门的房产信息网核实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信息,无法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的,暂不予办理提取。   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初次提取时,职工还需提供发放贷款的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已录入市中心系统异地准贷证明的不需提供),经过与发放贷款的异地公积金中心核实属实后予以办理提取。   偿还异地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初次提取时,职工还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用来核实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的住房贷款信息与职工提供的贷款证明信息是否一致,经核实一致的予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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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住房公积金政策:若你购买面积低于90平,最低首付可以只需要2成,贷款利率为4.5%,这比商业贷款的七折还低,当然在你购买二套房用其贷款也是可以的,因为二套房理论为4.95%,也远低于商业贷款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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