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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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索“长沙住房公积金”进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的右侧有查询项,输入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余额,如果想查明细就还需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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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查询机一般放在公积金办事大厅大堂或者银行网点。缴存人首先在查询机上刷卡,查询机会读出磁卡信息,输入查询密码即可进入查询。这里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比较有,有余额,明细,状态以及贷款信息。 银行ATM机或网站查询:有些地方的公积金中心会与银行联合推出联名卡。这样缴存人可以直接在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怕公积金信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 单位经办人:这个查询方式是最快捷的,因为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会有一个指定的经办人,她的手里有一份公积金余额及明细表。这张表有每个职工的缴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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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户贷款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吗?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政府近日出台的《长沙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如何申请办理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开户缴存实施属地化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县(市)所辖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市区个人缴存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承办县(市)个人缴存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个人缴存者根据其辖区所在地实施属地化管理。个人缴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劳动手册等到其辖区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即内五区的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表,县(市)的到所在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表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后,应当为个人缴存者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个人缴存者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乘以缴存比例。个人缴存者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但月缴存额不得超过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个人缴存者月缴存额的调整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年度进行。个人缴存者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按约定存入足额款项,由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定期扣划后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每年结算一次,并向个人缴存者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个人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由个人缴存者申请,经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启封和转移手续。购买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缴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规则》所规定的提取条件;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所约定的提取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的约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政府近日出台的《长沙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如何申请办理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开户缴存实施属地化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县(市)所辖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市区个人缴存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承办县(市)个人缴存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个人缴存者根据其辖区所在地实施属地化管理。个人缴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劳动手册等到其辖区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即内五区的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表,县(市)的到所在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表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后,应当为个人缴存者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个人缴存者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乘以缴存比例。个人缴存者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但月缴存额不得超过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个人缴存者月缴存额的调整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年度进行。个人缴存者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按约定存入足额款项,由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定期扣划后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每年结算一次,并向个人缴存者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个人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由个人缴存者申请,经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启封和转移手续。购买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缴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规则》所规定的提取条件;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所约定的提取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的约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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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的。符合上述条件要件齐全的,中心须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 知申请人。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单位初审,单位专管员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专管员和单位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1)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合法性;(2)核定支取金额;(3)收集备案资料; (4)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4、办理付款手续 (1)办理部分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和进账单,交受委托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提取人还 贷专用账户。 (2)办理销户提取和其它办理部分提取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由受委托银行将款项划入个人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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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离职、退休提取 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处于封存或即将封存状态,可以通过此方式全额提取。 2.>   租房提取公积金 在职职工,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通过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 3.>   建造、大修自住房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通过此方式提取公积金。 4.>   买房提取公积 职工自主购房的,可以通过买房的方式提取公积金。 5.>   其他提取方式的 出境定居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以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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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企业单位:职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合同),且正常缴存长沙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缴存协议,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贷款后继续缴存。   4、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能力;   5、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6、具有认可的资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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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伍家井巷1 途经公交:106路;142路;1路;301路;旅3区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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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何种情况可提取,详细的看看这个:提取公积金三步走:每一步都很详细及需要什么资料等。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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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伍家井巷1号,就是蔡锷路与中山路交汇处沿蔡锷路往南一点就到了。从五一路的蔡锷路口往北也不远。途经公交:358路、旅3区间线。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交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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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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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申请人身份证; 3、配偶代办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单位代办需提供专管员身份证;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证。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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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出境定居的。(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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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11.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3.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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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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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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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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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登录长沙个人住房公积金网站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查询密码,能够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公积金明细、个人贷款进程、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单位公积金等信息。 2,电话查询:请拨打长沙公积金查询电话 3,柜台查询:携带证件至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128-130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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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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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 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银行卡。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 比如我的长沙的就是建行的。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 6最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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