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岳阳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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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近两年内在本市及外地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房款,并提供了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住房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的,可以申请贷款; (2)住房用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的,一般不能申请贷款,但所购住房是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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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去这个岳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你的装修符合这个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话,你就可以填写表格,填写完之后提交你的这个相关资料,然后等人家审批就可以了。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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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岳阳住房公积金政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 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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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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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及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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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阳市公积金贷款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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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 2 、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 、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手续; 5 、有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 30% 以上的自有资金; 6 、同意办理住房抵押、有价证券质押或者由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办理住房抵押的,应当参加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办理置业担保的,应当将住房抵押给担保公司。 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提供资料 1 、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原件; 3 、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个人顺序号); 4 、工资收入证明; 5 、首期付款 30% 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 、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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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较常的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分为短期的商业贷款,中长期的商业贷款。短期贷款一年期以内,中长期的商业贷款时间在一年到五年之间,还有五年以上。 公积金分为五年以下的贷款,和五年以上的贷款最低利率4.17%(85折)最高利率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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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自2016年9月5日起,岳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办理在湖南省外的异地购房贷款业务。按照住房公积金属地管理的原则,停止办理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湖南省外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业务。   暂停执行岳住委办[2015]6号文件中“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年限”的条款,恢复执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2]15号)的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之日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请贷款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的70%。   因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期限的认定调整为“以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预告许可证、备案登记卡)的登记时间为准,12个月之内的购房行为,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超出此规定期限将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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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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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近两年内在本市及外地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房款,并提供了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住房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的,可以申请贷款; (2)住房用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的,一般不能申请贷款,但所购住房是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贷款; (3)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的,如果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的户籍在建房地所在的村,可以申请贷款,但必须另外提供正规的商品房作抵押。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4、信用记录良好。 5、以本次所购买、建造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的,必须另外提供正规的商品房作抵押。 6、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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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近两年内在本市及外地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房款,并提供了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住房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的,可以申请贷款; (2)住房用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的,一般不能申请贷款,但所购住房是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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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申请人不在岳阳市工作,在其工作所在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岳阳市购买、建造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在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条件下,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供户籍在岳阳市并工作或生活的直系亲属联系人。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及以上。 2、近壹年内在本市合法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付清规定比例20%房款,购买第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已付清规定比例的房款,购买经济适用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30%房款。第三次贷款或第三套房(以上)不能申请贷款。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借款人所申请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与家庭其他债务支出之和,不得超过借款人和配偶月收入的50%。家庭其他债务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视同于担保人的债务。)家庭总负债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4、信用记录良好。 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果借款人或配偶信用记录有连续6次或累计10次的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5、以本次所购买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除经济适用房外,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办理贷款。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前期调查预审。包括信用调查、公积金汇缴情况的调查、购房情况的调查。 借款人及配偶带齐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签订《信用调查授权书》,并提交贷款相关资料复印件进行预审。 前期预审通过后,接到住房公积金电话后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或担保人带齐贷款所需要求资料的原件办理贷款审批。 2、贷款审批。包括确定贷款金额、年限,签订借款合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抵押。 3、贷款发放。接到工作人员电话后,借款申请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和扣款银行存折或卡(必须为一类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4、贷款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及等额本金两种方式,执行每月20日固定日扣款,贷款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可以提前全部结清,或提前部分还款,无任何违约金或其他相关费用。 四、贷款额度 期限 利率 1、在本市城区内购建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第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规定比例;经济适用房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最高贷款金额都为60万元整。在本市下辖其他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整。 2、贷款期限为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长年限为30年。 3、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执行,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五、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人填写《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在职在岗证明经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后加盖公章)。 2、借款人配偶在外地工作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和贷款情况证明。(注:湖南省内的必须冻结其公积金账户)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携带原件,复印件三份。 4、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专指结婚证,离婚证),携带原件,复印件两份。 5、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已付清20%或30%购房款的发票(收据)、《不动产登记证明》,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购买现房或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不动产增值税的发票、契税发票、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及其配偶的银行代发工资存折/卡,最近12个月代发工资记录,携带原件一份。 7、出具借款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和《不动产套数证明》(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数据整合后,借款人只提供《不动产套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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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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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欠缴3个月(含)以上,12个月(含)以下的,在恢复正常汇缴后方能申请贷款。 2、欠缴12个月以上的,在恢复正常汇缴并按月正常汇缴满6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3、月汇缴额未达到本市当年最低汇缴标准的,在达到本市当年最低汇缴标准并按新标准正常汇缴满6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4、军队转业干部在本市工作,在管理中心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购买自住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缴交住房公积金后又停缴、欠缴3个月(含)以上的,不可申请贷款。 5、自主择业由自主择业办证明开始汇缴公积金起,可以申请贷款,缴存十年内未申请贷款的,视同放弃贷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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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三年内在本市及外地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房款,并提供了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以本次购买、建造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的,必须另外提供合规的商品住房作抵押。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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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根据央行公告显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利率进一步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近一次调息是2015年8月26日。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五年及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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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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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的公积金贷款也是商业贷款的一种,然后我介绍一下上也贷款给你看,做个参考。商业贷款分为短期的商业贷款,中长期的商业贷款。短期贷款一年期以内,中长期的商业贷款时间在一年到五年之间,还有五年以上。 公积金分为五年以下的贷款,和五年以上的贷款最低利率4.17%(85折)最高利率4.90%。 各个地方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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