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摊面积不就是除了你入户的使用面积之外的,包括楼梯间啊,水电间啊,电梯间啊,还有公共走廊什么的,如果一层有两户而且面积一样,就你们两户均摊,如果是三户或者更多,就几户按比例分配公摊了,但是公摊面积是算到你这一户出售面积之内的
    已有 2 个回答
  • 面积误差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100%;二是按按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100%。但在合同中除了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以外的商品房,都是按套内建筑面积算房价。因此,再算面积误差比时,也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所以,你可以根据你合同上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实测的套内建筑面积,来计算一下面积误差比。是不是和开发商说的一样。
    已有 1 个回答
  •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
    已有 1 个回答
  • 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公摊面积。高层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多层的公摊系数则在0.11~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一般快捷酒店的标准客房在20平米左右。好一点的酒店标准单人间客房在25平米。就一个卫生间和一个房间。
    已有 1 个回答
  •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参考资料: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已有 3 个回答
  • 这个其实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已有 5 个回答
  • 测量和计算自家内部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测算。对房间内部测量所得到的尺寸,是房间轴线尺寸减去墙体厚度和抹面厚度的尺寸,不能作为面积中的尺寸。也就是说,根据这个尺寸算出的面积并非是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按轴线尺寸除去结构厚度尺寸的房间内部尺寸计算的。测量出房间两个方向的内部尺寸,相乘即得房间使用面积。
    已有 5 个回答
  • 如果按你给的公摊占建筑面积的23%,那么套内面积则为95.48平米。因为你没给出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面积,还不能计算使用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一般是3%以内的,属于正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则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屋建筑面积误差的相应到达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误差绝对值的大小进行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
    已有 2 个回答
  • 你好,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 公摊面积的计算参考。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4、斜面结构屋顶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5、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6、变形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7、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 1、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3、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4、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5、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三室两厅两卫是指:1、三室:三居室(三个卧室)2、两厅:客厅+餐厅3、两卫:两个卫生间(主卧室带卫生间,评判主卧室通常都是带阳台或者屋子比较大朝向大多是朝南或朝东)租金里肯定是包含物业费和取暖费的,这两种费用都是由业主来交的主卧室没有那么大的,140平米写的是房子总的建筑面积,140平米的三居室卧室最大也就20平米了还要算上阳台面积应该没有那么便宜的房子,他的单间写的是隔断间吧?(隔断间就是里面是金属轮骨,外墙两面是石膏板或是其他材质,做的跟墙一样,但是不隔音)这个价格要看你在什么区域租房了,北京市里基本没有这个价格,郊区有可能
    已有 1 个回答
  •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移的,面积误差比在30i,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个司法解释规定得很清楚:面积增加或减少,但误差在3%以内,属于正常,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面积减少,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开发商要返还购房款利息(实际上购房名还是吃亏了);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开发商要返还误差在3%以内的房款,对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要双倍返还;面积增加,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同样的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同样是吃亏),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那就由购房者补交误差在3%以内的购房款,对超过3%以上的面积不必再付钱了,直接归购房者。但是,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明确的处理方法,则按双力的约定处理。通常我们会碰到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中直接约定类似于“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如有增加或减少,最终以实际测绘面积结算,多退少补”。
    已有 1 个回答
  • 一、商品房面积误差有哪些法律规定   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则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屋建筑面积误差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误差绝对值的大小,通常分为2种情况: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举例说明,假如合同上写的房子面积是100平方,而实测面积是106平方,多了6个平方。根据法律规定的3%原则,也就是3个平方是不用另外付钱的。超出的那3个平方是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平米价格付给开发商的。反过来如果是少了6个平方,也一样是 3个平方不算,而少的3平方由开发商双倍赔给购房者。 二、买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处理   1、当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时,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一)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二)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三)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根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放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样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含),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放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如何计算:按照《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京房地权字[1998]第1285号):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一、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①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②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二、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设施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积;(2)各单元与楼房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下列空间不得计入公用建筑面积:(1)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因此,商品房销售面积公式还可表达为: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1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已有 4 个回答
  •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已有 1 个回答
  • 现在这面积就两个,一个是实用面积,一个是建筑面积,你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上面也会有一个实际使用面积,所以你可以参考实际使用面积来对比一下,应该只有多不会少了,听你的这个只少了一平米,应该这上面还有赠送的面积吧,要不然你这个只差一平米,那就是使用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这样算的话,你就赚大了,因为像现在的商品房一般的使用率都是在百分之六十到八十左右。
    已有 1 个回答
  • 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国家规范一般是最低标准的,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建筑规范。一般是分住宅,商业,办公不同用途的。另外就算在同一个地区,不同地块也不会不一样,这个是和当地的规划控规、土地出让合同的限制条件等等有关。希望能够帮到你!
    已有 4 个回答
  • 国家对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没有任何规定。 不要以为公摊面积越小就是越好,公摊面积跟住房的舒适度有直接的关系,原则上讲,公摊面积越大的住宅,舒适度越高,例如说两台电梯的楼房一定比一台的在平时使用时要方便,等候时间要短,但是两台电梯的楼房一定比一台的公摊要大。 以下是相关资料: 各个楼盘因为在自身的情况不同,在此方面也都具有差异性。据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操作经验,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7%-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 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反过来,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套内面积,而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公摊系数不是以单户来计算,而是由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楼的所有套内面积之和得出的。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是由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再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得出。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为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收房时购房者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收房入住手续。一般开发商会在收房通知上注明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因此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收房通知书的的内容。在具体收房时不仅要对房屋进行验收,还要注意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文件资料。 (一)、书面验收1、“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2、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3、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 (二)、现场验收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购房人在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购房人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有的开发商回避逾期交房责任,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者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会先诱导购房者签署“入伙协议书”或先签收钥匙;或者向购房者挂号寄送交房通知并附加收房期限,并注明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视为收房,从而导致事实上的先交房后验收。因此,购房人注意务必坚持先验收后接收房屋,在未验收前,不要接收房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了解,除了房屋价格,还需要交如下税费: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交。 规费 1、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和工本费。 3、《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费和工本费。 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已有 6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