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现行购房契税收取标准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为惟一住房,契税按1%收取;2.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契税按2%收取;3.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及别墅,契税按4%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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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1.补贴对象  凡于我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规定期限内(自2014年11月21日起,截止时间视市场情况另行确定),在中心城区(除南康区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由市财政给予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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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了解,在买房时一手房: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发票、契税票、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二手房:需要双方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契税票、评估报告。没有住房契税补贴的说法,正常契税为3%,在首套房面积90平米以下的,可减免按1%缴纳,面积在90~144平米可减免按1.5缴纳。在缴纳契税时直接减免,不存在申请补贴的说法。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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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购房户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 二手房购房户凭《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产权登记受理单、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至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结算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 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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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契税退税情况: 1、在房屋竣工后,该房实测面积小于原预测面积,其产生的总房价差额对应的契税差额部分,可以凭房屋交接书等资料,申请退还这部分多交的契税。 2、交完了契税后,该房屋买卖合同又被解除了。纳税人可凭交易所出具的解除合同登记受理单和最新的该房屋产权人信息表等资料办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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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日前正式下发通知,重点对房产交易中契税的征收比例进行调整。从10月1日起,以家庭为单位,如果要买第二套及以上的普通住宅,缴纳的契税将比原来增加一倍,即从1.5%调整到3%。   根据新规,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子女)唯一住房,按1%征收契税。超过90小于144平方米的,按1.5%征收契税,超过144平方米的,按3%征收契税。但无论个人还是家庭,只要不是唯一的住房,就要征收3%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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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1. 补贴对象   凡于我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规定期限内(自2014年11月21日起,截止时间视市场情况另行确定),在中心城区(除南康区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由市财政给予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 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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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潍坊房屋契税补贴政策: 按照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 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 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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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1. 补贴对象   凡于我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规定期限内(自2014年11月21日起,截止时间视市场情况另行确定),在中心城区(除南康区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由市财政给予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 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三、办理流程   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机制,受理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房产局1号窗口。具体申请契税补贴流程如下:   1、购房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房产局申请契税补贴;   2.市房产局在受理补贴申请并核实汇总后,提交市地税局核实;   3.市财政局根据市房产局和市地税局的审核情况审批后,将购房契税补贴款项具体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申请补贴所需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交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②买卖双方已签字盖章的《商品房认购协议》;   ③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④房款付清凭证(正式不动产销售发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预售款收据);   ⑤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⑥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由购房人向房产部门申请,房产部门出具一式两份证明,一份用于缴纳契税,另一份用于申请契税补贴),并注明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及2014年11月21日起退房记录情况。   2.购买二手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交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   ②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③房屋所有权证;   ④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⑤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由购房人向房产部门申请,房产部门出具一式两份证明,一份用于缴纳契税,另一份用于申请契税补贴),并注明产权转移登记时间。   3.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供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   ②房屋征收协议;   ③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④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以上申请契税补贴材料除《契税补贴申请表》和《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供原件审核,留存复印件。   4.出具家庭住房证明须提供材料:   ①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②已达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未婚证原件;   ③已成年但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④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证明原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   ⑤购买新建商品房,须带《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   五、关于退房有关情况的处置办法   1.关于已享受契税补贴后退房退税的处置办法 购买商品房后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由市地税局核对其是否享受契税补贴政策,已享受契税补贴政策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补贴再予以退还契税。   2.自购房契税补贴措施实施之日起,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有同类商品房(分住宅和非住宅两类)退房记录的,不得享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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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首套房契税征收标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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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次购房面积低于(含)90平米 2、你购买房屋价格不能高于周围房价的1.4倍 3 还有就是容积率在1.0以上的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从本来就 3% 优惠到 你现在缴纳的 1.5% 2、享受契税减免 这个减免是在交房的时候还是要把1.5%的契税缴纳了 在你第二年领取房产证的时候 拿上购房合同 房产证 那些到宁波市房管局 退1.5%的这个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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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次购房面积低于(含)90平米2、你购买房屋价格不能高于周围房价的1.4倍3还有就是容积率在1.0以上的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从本来就3%优惠到你现在缴纳的1.5% 2、08年地震后出台一个政策08年6月份——09年12月31日止享受契税减免这个减免是在交房的时候还是要把1.5%的契税缴纳了在你第二年领取房产证的时候拿上购房合同房产证那些到成都市房管局退1.5%的这个契税 房管局位置在后子门(就是体育馆后门)1期项目的4楼以下都是办理这些业务的你可以咨询!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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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补贴只适用于新商品房 仅限一手房,且满足容积率超1%、面积168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200万以下的。二手房则不行。 (2)补贴的政策期限及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为:2015年5月6日~2016年5月5日之内。 所需材料:需要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及身份证(均需审核原件) (3)契证(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申报表) 契证的房屋类型为“普通住宅”。如果为“非普通性住宅”则不行。(注:普通住房标准: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68平方米以下;3.房源价格在200万元以下;) (4)契税补贴前提要有房证 必须拿到房产证以后才能领款,无房证者何时拿到房产证何时领款。领款无期限,无房证可不行。 (5)办理地点 市里发的房产证在市里办理,各区发的房产证在各区办理。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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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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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 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实行3% ~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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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1. 补贴对象   凡于我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规定期限内(自2014年11月21日起,截止时间视市场情况另行确定),在中心城区(除南康区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由市财政给予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 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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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州房产契税补贴要具备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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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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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购房户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 二手房购房户凭《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产权登记受理单、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至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结算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由市地方税务局契税中心负责购房补贴的申报受理和资金发放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设置购房补贴的受理发放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方便购买者办理。 可享受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只能任选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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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潍坊市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规定 根据《潍坊市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的规定》以及《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潍政发[2008]31号),凡在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潍坊市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市内外购房者,享受相应的购房财政补贴。一、补贴标准 (一)契税补贴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实缴契税的50%给予补贴。对购买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验收和通过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的住房,按实缴契税100%给予补贴。(二) 营业税补贴个人出售二手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在重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地方留成部分(营业税总额的80%),给予补贴。二、 购房成交时间的界定 预售商品住房以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的签约并备案时间为准;现售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以双方买卖合同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间为准。三、补贴范围《意见》中所指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其它商品住房、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和商品住房(不含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房产)。四、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批发放程序 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分市场)财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发放。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条件的购房者,由市、区两级房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业务划分,分别审核认定,市房管局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复审汇总。经市房管局复审符合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条件的,由专人将汇总资料送达相关区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窗口,财政补贴发放窗口签字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及补贴发放工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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