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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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这么说吧 装修你要比较 要从几个方面来比较 不能简单只比较价格 要比较公司工程队的素质 比较公司的报价是否有水分 比较手艺等级等等 实际上很多大的装潢公司 报价水分都比较高 因为广告费 人工费 场地费这些费用 羊毛出在羊身上 最后这些费用还是要想尽办法分摊在业主头上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实。 但是装修队 也让人非常不放心,费用是低 但是工人素质很差,做出来的手艺也不可预知。售后也就别提了,所以更要小心 我的房子也才装修没多久,还不错!当时主要考虑的 是 自在天,点石这几家大公司可价格就有点.. 最后选的是铭家,设计师很年轻,但是想法和理念都不错,我很喜欢! 那家公司规模不大 广告也不多 但是装修下来觉的不错,对我的房子挺上心的,几乎有时间就来工地指导,施工!质量设计还有手艺都非常比较好, 还有一个就是一定要做好水电路 这些是装修最不得马虎的事情 万一以后出现问题会非常难弄 所以楼主我建议你各方面多比较选择 头脑不能发热 要仔细分辨 最好的辨别方法就是去找别的业主了解 这是最好的方法了 因为哪家装修公司都是这样 王婆卖瓜 自卖自夸 要不然就打广告让广告帮他夸 所以我们装修最好不要听信广告 最恰当最准确的方法就是找装修过业主站在中立的角度上来评价那家公司 还有要多找几家 多了解比较 最后才能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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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一般都是一单元房一证,但是土地则不然,如果为经济适用房,则土地证为一个大证即不能分割的大证,不再单独分割为小证,因为经济适用房土地没有交纳土地出证金,地产不是全部属于业主!拆迁当然能给补偿,因为房产与地产是分开的,房产是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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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划拨用地,没有使用期限;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住宅用地。 3、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不一样。商品房可以自由买卖。而经济适用住房一般要5年,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上市交易。而且像江西省等地方,经济适用住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要卖,只能由政府回购。 补充一点:纠正徐东华专家的一个错误:“土地使用年限与商品房住宅一样,按照土地管理法: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土地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开始计算”,根据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是划拨用地,划拨用地是没有使用年限的。请徐东华专家看看土地管理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并咨询一下当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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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但是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权,即将经济适用房变现之后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则应该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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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可以办证,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与普通商品房房产证的流程是一样的。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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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依据上述规定:住宅用地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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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即地产开发时无土地成本(土地不要钱),归国家所有,为特定用途无限制年限使用 但不可交易,如交易则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选国家规定进行批准并交纳一部分土地出让金(不多)。但会受国家规定不能交易或者满足一定年限的时候进行交易并交纳土地收益金。希望我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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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属于建设单位。 不能抵押。 1、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属于行政划拨土地,银行不接受这样的抵押物; 2、经济适用房属于社会保障的公益性财产,依法不能作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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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有证可以交易,经济适用房房产证过5年才可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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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如是想公证这个经济适用房是属于你所有或者公证在死后由谁继承可以直接带房产证以及身份证等去公证处直接办理,假如是想公证你的经济适用房转让交易,则公证处不会做这样的公证,等购满5年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时候你假如想转让该房子,则又不需要公证,可以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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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但是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权,即将经济适用房变现之后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则应该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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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性质为集体)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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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划拨土地,如果发土地证,其性质也会标明是“划拨土地”——房改房的土地性质也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出让土地”。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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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知道是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使用经济适用房来办理抵押贷款,还得需要看该房子是否满足有关贷款条件才行,根据有关规定,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因为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无法提供有关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就无法上市进行交易,所以也就无法获得贷款机构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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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土地证。 只要是国家行为就会有产权证,(土地是国家划拨的,并非出让)只不过是绿本,只能自住,不能交易买卖。 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证只有大“证”,各家各户没有独立的小证。土地划拨的性质不影响买方对该房屋的合法权益,只是在将来房屋上市交易时,,作为买方需按成交价款的10%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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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住房又称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就是你住的那套房有一部分是你的,有一部是政府的(或者他人的),具体产权比例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政府那部分产权什么时候可以转给你,在合同或者分配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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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不是定向拆迁的房子就可以买;购买经济适用房不用公证;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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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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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有了,只要是国家行为就有产权证,(土地是国家划拨的,并非出让)只不过是绿本,只能自住,不能交易买卖。买的是二手商品房可以,只不过现在二手房交的税比较多,你既然过户完了产权证当然是有土地使用权了,现在有的地区使用证是两个--房产证/土地证,有的地区合并一起了比如天津,不过产权证上都要约定项,只要你买的确确实实是大产权房子肯定有的,房本上有土地一项/房管局的大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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