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双方闹离婚,现有房产一套(房子为二手房),车一辆。房产先是由原房主委托第三人代理出售房屋,并与男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原房主出具一份转让和授权委托,被转让人和被委托人均为男方。之后,夫妻登记结婚。婚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贷款。房屋过户时银行尚有25万贷款没有还清。办理过户后,将房屋贷款增加到了45万,是以房屋作抵押贷款的。多带出来的20万中,18万元用于购车,2万元用于生活消费。房屋购买和过户时价值50万元,现价值100万。车辆现价值10万元。贷款后,共同还款本金10万元,利息15万元。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借款人为男方,女方为共同抵押人。以上所述有相关证据。问题一,除共同还款部分,该房产是否可以认定为男方婚前财产。理由和依据。问题四,婚前房产的首付额度是否影响房产分配?办理过户时曾有对房屋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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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这个还是有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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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结婚了,婚后夫妻是共同财产,如果没结婚,房产证有你们两的名字,还是你们两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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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算呢 而且现在二套房首付已经提高到7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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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应该是不太好办,因为你们婚后买房,银行需要你们的结婚证,两个人的还款能力要大于一个人的,所以银行会要你们夫妻俩人的收入证明,不过如果你的个人收入较高的话,尽量的使用一个人的收入证明,就说你对象现在没有工作,跟开发商的按揭专员说一下,看看能否行的通。一般县城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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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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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如果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结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仍然是男方父亲的,那么这是属于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离不离婚男方或女方都无权要求取得; 2、如果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结婚后也仍然还是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取得; 3、如果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父亲在男方结婚后把房子过户给男方,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的话,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要求分得一半; 4、如果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结婚后男方把房产过户给男方父亲,那么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或女方都无权取得。 这样清楚了吗?简单地说就是男方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是属于男方个人的,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两人之间有相关的协议。但是如果房子是男方老爹的,结婚后赠予男方,不管是只写男方的名字还是男方女方的名字都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赠予协议上写“只赠予男方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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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你一个人贷款,那要提供未婚证明。 你现在贷款买房,那怕首付及按揭都是你一人承担,也是共同财产,除非,你们有合同约定,这套房子属于你单独所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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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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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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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夫妻双方签字,但夫妻双方可以进行书面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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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在第二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为对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基本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的权利以登记为准。如果上述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当按照登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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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婚前登记购买的房屋,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下案中,2001年10月被上诉人蒋Bb于其结婚登记的前一日登记购买了系争房屋,2008年11月该系争房屋才取得房屋产权证。尽管房屋产权证是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姻期间取得,但是最后法院还是没有支持上诉人的主张,没有将系争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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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这个的话 你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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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所以,如果能证实你在婚后所购买房产的出资系你婚前个人存款,该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所知道的就这些了,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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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婚后女方可以以购买住房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3)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4)购房合同(正本) 2,如果婚后女方共同偿还贷款,还需要同时向公积金中心提代以下材料: (1)交易资金划转协议或自行划转声明 (2)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或房价款收据 (3)首付款在指定专户存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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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问题,合同是合同,合同生效与否与房产无关。 办理房产证是登记,是公证! 而且即使你们开始登记了一个人名字,再改成两个人名字也很容易的,作个变更登记就可以了(本人带房产证,带身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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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所知,婚后个人买房是算双方共同财产的。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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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还贷这个问题曾经也困扰着我和我的*,同样也是婚前*家里出了首付购买了新房,然后就是又我和他一起还贷款的,我们俩个人的工资一个月能有大概1.2万左右,每个月还房贷3000多元,剩下的在存一点还有留点生活费,其实我们是足够了,而且房贷没什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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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不属于共有财产。新婚姻法实施以后,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予。当然具体一些细致的东西,建议参照婚姻法解释三,比对自己的情形,或者将自己的情况详细叙述给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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