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 (二)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提示 ▲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 ①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②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③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单位经办人确认单位账户余额为零,结转人数为零(若结转人数不为零时,单位经办人需填写好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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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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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付款约定书》;    2、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3、审批: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4、签订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5、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申请人携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6、发放贷款:管理中心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7、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8、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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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嘉兴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租赁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自管房或单位集体宿舍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7、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和工龄住房补贴的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如下: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市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4、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市(县、市、区)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市区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额提取条件如下: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市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4、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市(县、市、区)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市区的   7、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和工龄住房补贴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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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嘉兴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租赁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自管房或单位集体宿舍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7、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和工龄住房补贴的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市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4、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市(县、市、区)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市区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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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公积金交在嘉兴 你买房(商品房)在平湖的话 或者嘉兴 提取条件 有1买房合同(还有复印一份)2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 发票(买房首付的发票)4公积金卡 5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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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市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的;5、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市(县、市、区)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国、出境定居的;7、户口迁出本市市区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且必须符合规定的余额条件。其中还清贷款的,不受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多少限制,但提取额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限。部分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需达到5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2.5万元)或达到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5%。办理按月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需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贷本息额的12倍;10、支付房租的;1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12、因失业、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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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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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市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的;   5、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市(县、市、区)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国、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市市区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且必须符合规定的余额条件。其中还清贷款的,不受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多少限制,但提取额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限。部分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需达到5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2.5万元)或达到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5%。办理按月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需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贷本息额的12倍;   10、支付房租的;   1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12、因失业、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基本就是这些咯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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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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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市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的;   5、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市(县、市、区)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国、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市市区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且必须符合规定的余额条件。其中还清贷款的,不受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多少限制,但提取额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限。部分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需达到5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2.5万元)或达到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5%。办理按月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需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贷本息额的12倍;   10、支付房租的;   1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12、因失业、患重大疾病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有关于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公积金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嘉兴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商,服务好,价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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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公积金提取除提交以上基本资料外,还将根据提取的不同条件与情形,划分如下 (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自住房相关资料: 1、已办房产证 : ①《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购买本市一手房的提供《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购买本市二手房或外市住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未办房产证: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本市购房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外市购房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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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流程是这样的: 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单位初审 3、单位经办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核定提取数额,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5、单位经办人员当日应持中心出具的上述凭证和身份证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由银行为提取职工开业存储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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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单位初审 3、单位经办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核定提取数额,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5、单位经办人员当日应持中心出具的上述凭证和身份证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由银行为提取职工开业存储存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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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啊,装修提取公积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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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不买房如何提取: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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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费:按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具体计算 代办费:收费标准为300元,具体请咨询您的贷款办理机构。 评估费:收费标准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登记时,可向申请抵押者按2‰收取手续费。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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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汇缴处在收妥需留存在“中心”的材料后,按核定提取的金额转帐支付给申请单位,并对非销户提取的,在退还申请人提供的原件材料上作出记录和加盖“中心”公积金汇缴处业务章。并由单位向申请人支付其所提取的公积金,返回有关申请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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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流程是这样的: 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单位初审 3、单位经办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核定提取数额,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5、单位经办人员当日应持中心出具的上述凭证和身份证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由银行为提取职工开业存储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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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或者让单位的人给你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姓名 公积金账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提取方式 □约定提取 □非约定提取 转入账户信息 姓名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号 提取原因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面积住房 □建造自住住房 □翻建自住住房 □大修自住住房 □在本市租房自住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且户口调离本市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下岗且满一定年龄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其他 其他的注明原因: 本次提取总金额(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本人保证此次用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材料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无条件返还住房公积金相关款项,并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经审核,情况属实,资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单位盖章(公章): 注:首次提取的,无须填写提取记录单编号;大写金额可不填。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申请人填写《提取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中心经办网点,公积金管理中心做记账凭证。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在上表提取方式、部分提取或销户提取对应的□中打“√”。经办人须严格审核职工提取材料,正确录入提取原因。 提取人无须在《提取申请表》写明购房信息,中心经办人根据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提取申请材料录入系统。 2、《提取申请表》中的“提取金额”,是指本次可提取的金额。 3、 “转入账户信息”栏是本次提取金额转入的账户信息。 4、提取原因中的备注,是对“提取原因其他”的解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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