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一般来讲:外地就业人员解除合同,可凭外地户籍证、解除合同证明、单位开具的提取公积金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所缴的住房公积金(含单位缴交的部分)。你可打个电话给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问一下。当然是指外地就业已缴纳公积金者,没按规定缴纳公积金那是没金可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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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但是有些限制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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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取的,让家里开个回家务农证明. 要提供以下材料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参加过社会保险的需提供)。 非苏州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还需提供 (1)《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回乡务农提取公积金存量个人账户申请表》(表T2)一份; (2)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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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想要拿出来的话,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满足以上的某些条件都是可以拿取出来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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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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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62 号中有明确规定: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   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   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你在异地购房也是购房行为的一种,只要你出具购房合同和发票,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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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 上海公积金可以提现。但是,根据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专门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已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持房产证(须是本人的)、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公积金中心领取并拿回单位盖章且填写单位的公积金帐号;规模大的单位一般财务部门会存有这样的表格)、本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然后到银行支取(公积金中心会告诉你是哪家银行)。   2、贷款购房:持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打印的,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行和公积金中心,需要多长时间的还款明细)、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或者婚后贷款购房,又或者提取双方的公积金的话,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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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公司离职后,在办理退工手续的时候,向公司提出开据公积金支取单,支取时带好本人有效的身份证,银行卡,退工单,公积金卡及密码。 2.到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百度搜索公交站台,一般都是选择自己近的办理,无锡有两个地反可以办理 3.到达公积金管理中心时,速度那票(因为每天支取的人很多),因为现在都是持票,等待办理。现在办理公积金支取不需要任何复印件。 4.在办理的时候他会问你是什么原因支取公积金,一般的回答是回家(因为只有外省户口才可以支取公积金的)手续办理完后,会有一张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支单给你 (是个人存留的)上面有你因领取的金额,你的钱会在5到10分钟转账到你给他的银行卡里,现在你可以在哪里等一会,然后在大厅的提款机里查询是否到账,如果15钟都没到账就去前面的接待点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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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你的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 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 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你身份证号码前6位。 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且两者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可以提取出来。 2.   提取的程序是: 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公积金卡原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冻结住房公积金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提取即可。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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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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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公积金可以取 1。一般来说是不能提出来 2。现在国家正在实行改革,公积金能否提取和房贷和你的户口有很大关系!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才有资格申请。目前有的地方公积金能提出来, 3。如果您是外地户口的,您持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如果您是本地户口的,您需要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4,你还要看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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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办理公积金贷款后任然可以提取不同的地方略有区别取的次数受到限制具体要到公积金中心了解2.办理公积金一般要求是前套公积金贷款还完(不知道你的是否还完)且交公积金满半年(你的新账户已经达到)你看看你的条件是否达到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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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你的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 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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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市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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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你无购房条件的话暂时无法提取。 若你离职后2年内未就业,那么凭家庭生活困难条件可以提取你全部金额,提取资料为:失业证明、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生活困难证明、身份证明、银行卡。 若你离职后再就业,新单位缴存公积金,那么可以将你原单位公积金转移到新账户,带着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帐号合并即可。 若你离职后再就业,新单位未给予缴存公积金,那么你的原单位公积金将会托管在公积金中心,以后符合条件即可提取。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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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 办理条件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国、出境定居的; (5) 调离本市的; (6)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 下岗失业的 (9)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一年以上的; (10)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申报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到是公共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中心审查批准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转至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将住房公基金支付给职工个人。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购买房产开发商所开发的商品住房,需提交《商品房购买合同》(房管局备案的网签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 (2) 购买二手房,需提交房产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 (3) 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交分房明细表、缴款收据; (4) 因城建动迁房屋需要购房的职工需要购房的职工,需提交拆迁证明、补偿计算表及补交款发票; (5) 职工按村镇规划,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交县以上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6) 大修住房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的30%以上)的,须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的有关证明,装修、装饰、中修、小修都不可以提取。 2、 离、退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省属单位),中心审查后办理全额提取并销户。 3、 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病退职的职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伤残职工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1-4级《伤残证》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鉴定表》;病退职工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鉴定表》,中心审查后办理全额提取并销户。 4、 企业改制、重组后,原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由改制、重组企业持相关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办理过户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改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缴存。 5、 企业破产后不再进行重组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有企业持法院、主管单位等部门的有效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以下规定办理: (1) 失业的,全额提取并销户; (2) 安置到新企业的,办理转移手续;新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额提取并销户。 6、 职工因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舍业的,提交《失业证》,全额提取并销户; (2) 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住房公积金在原单位封存一年;一年后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新就业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额提取并销户,未就业的,全额提取并销户。 7、 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需提交居住证、护照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全额提取并销户。 8、 因考取研究生等原因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提交《入学通知书》、个人申请和单位证明全额提取并销户。 9、 调离潍坊市的职工,需提交工作调动材料或新单位证明材料及个人申请,全额提取并销户。 10、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职工的继承人、遗嘱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继承人须提交遗嘱公证书。 11、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需提交《借款合同》及上月还贷证明,于每年五月、十一月办理提取。 12、 租赁住房,月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的,提交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合同、房租完税发票及家庭月收入证明,于每年五月、十一月办理提取。 13、 企业破产解散或虽未破产、解散但已停业的,职工无法取得原单位证明和加盖印鉴的,应按照以下的流程办理: 职工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取申请,由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经中心审核批准后办理提取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至社区(居委会)的财务部门,或持社区(居委会)证明、本人身份证、将住房公积金转至该职工提供的其他单位,由上述单位财务部门再支付给职工本人。 14、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2) 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 (4) 付款凭证及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和有关证明文件。 14中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型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后治疗、起搏器安放。 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可以提取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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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自住住房的,**以下证明材料:**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房合同(或**契约)、*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偿还*房贷款本息(按揭**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离休、退休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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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可以。 苏州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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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职期间,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依法申请提取。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即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收入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的比例的等情形。 3、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况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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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市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为提取申请人):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受益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的: ①出售公有住房专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②房改计算表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集资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集资购房户分户花名册(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②集资建房批复文的复印件(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③集资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集资专户账号。 3、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房改购房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省直房改办打印的出售公有住房分座花名册原件; ②售房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售房专户账号。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购买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拆迁安置缴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建造自住住房的: ①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 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⑤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扩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④翻、扩建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9、大修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大修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④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七、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支付超过家庭收入15%房租的: ①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税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法定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1、家庭收入根据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计算; 2、夫妻双方应同时申请办理本项支取。未婚的,应携一寸相片在申报时面签未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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