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政府最新的发布的公告,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随后街道办、镇政府以及市国土房管局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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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理论上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十八大刚出来一项规定,以后经济适用房有两个方案,要么上交80%的税,或者以后如果你卖的话国家有优先权收回此房屋的(这两个方案现在不知道执行没有可以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每个地区政策落实的不一样),并且经济适用房如果交易的话需要你当初和国家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合同上面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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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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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10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10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20%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购房人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上市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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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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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判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登记时间是否已满5年,以住房产权界定卡所标注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因为没有发放产权界定卡,以房产证上的办理时间为准。”他说。 ■不满5年想出售,由政府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今年起,新购经适房上市需按商品房市价补差价 根据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需按上年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方可出售。 ▲▲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根据规定,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三级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每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如果您需要了解所住地段的具体土地级别,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中心,或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窗口进行咨询。 ▲▲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购房时段具体标准有三类:1995年至2000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200元收取;2001年至2007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300元收取;2007年8月以后购房的,收益 所得按每年公布标准收取。 鉴于楼层不同,其差额也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浮动。(详见下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售住房楼层为高层建筑(7楼以上),则差额系数按7层楼顶层系数的80%即0.56执行,不再浮动。 ▲▲具体补缴多少,您可以这样算 工作人员通过实例为我们详细解释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 例如,位于涧西区嵩山路附近的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有一套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的房子需要上市交易。其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发卡时间为2005年8月;其土地证上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平方米。 首先,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这一规定,假定土地等级为三级,按每平方米1125元收取,则应缴费用为1125元×15×20%=3375元。 其次,根据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的时间为2005年,90平方米应缴纳的收益所得标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执行,超出的5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600元收取;根据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差额系数为1.3。据此,缴纳的收益所得共计(90×300元+5×600元)×1.3=39000元。 因此,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为3375元+39000元=42375元。 ▲▲办理上市交易,这些资料缺一不可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时,您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购房者不需要)、房产证、房屋产权界定卡。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界定卡上的姓名并非一人,则需全部到场才能办理。 据介绍,您可以到位于开元大道市政府西边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交易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到市住房办窗口填写《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 2.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分别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局窗口缴纳收益所得款; 3.持以上缴纳费用票据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交易手续,缴纳契税、交易费等费用; 4.交易成功,购房者领取户名更改后的新房产证; 5.购房者持新房产证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的有效期为30天,逾期重新申请。另外,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产权人若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再具有购买此类住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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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福州经济适用房条件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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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其次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并且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之前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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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经济适用房需要满五年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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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首先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是不能交易的,如果在五年中私下买卖经济适用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五年后经济适用房买卖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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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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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契税票或者房本满五年,购房合同满五年的话,银行就可以接受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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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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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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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再申请,需要间隔至少三个月时间 信用卡申请被拒一般有三种原因: 1、 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原因:比如未满18周岁、职业是银行信用卡禁区、信息提供不详细、工资单住处不详细等; 2、 申请人的征信情况原因:比如申请人重复申请、工作不稳定、有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联系不上等; 3、 其他原因:比如联系人不知情或不愿做联系人、申请人的健康原因、联系人不符要求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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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满5年可以买卖,不满5年不可以进行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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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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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公告附带的《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名单》中,此次公布中签人数496人。而此前公示名单里,中签人数为597人。与上次不同的是,这个只有496人的公示名单中,加入了中签者的所在的地区、家庭人口数、落户年限、工作单位、身份证地址以及申请综合评分等内容。公告上网发布的时间为9月18日19时43分。在当天的福州晚报上,也刊登了复核之后的中签者名单。此前出现中签3次的“雷珠花”,已不在新名单中。记者通过比对发现,新名单中排除了部分身份证号码只有17位或19位数的中签者,但依然有17位和19位身份证号码的中签者存在。在福州市房管局办公楼,记者见到了几十名来自福州市晋安区所属寿山乡、日溪乡和宦溪乡的群众。他们说,他们都是9月1日经济适应房摇号的中签者。18日下午,他们接到来自房管局的电话通知,说他们不属于《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中要求的五城区人口的范围。因此,被排除在第二次公布的名单中。他们的疑问是:晋安区是福州五个城区之一。如果现在不承认这些人的中签结果,为什么不在起初填写申请时就告知?大大小小的申购材料上交了不少,也都顺利通过了各个程序。“现在中签了,还被现场公证了,突然间又说可能不算数了,如何让人接受?”今天下午,福州市政府召集市房管局以及区房管局的负责人,对本报报道中提到的问题进行调查。相关人员表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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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只有等满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就算取得房厂证也一样,除非是购房者也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如果买的那个人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的话,只能等房本满五年以后才可以去过户过到买房者名下,而且还须缴纳一部分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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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是可以但是这个还需要国家的政策来规定,我个人认为,买卖时可以的,但是国家为了控制公租房的价格是会控制公租房的交易价格的,这个是绝对的,我认为公租房卖也是原价卖给**完了**在原价卖出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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