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月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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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公积金查询方法如下: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www.bjgjj.gov.cn),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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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途径公交:14路 55路 87路 97路 46路 公积金性质有: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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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计算公式 1.按实际缴存比例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2.按还贷能力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谔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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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数与比例 (一)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按职工上年会计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为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1999〕1号和国统字〔1994〕3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1998年12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均按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5%逐月缴存。 (三)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0%,职工本人按其月工资总额的8%逐月缴存。 (四)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单位为职工缴存比例不得超过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高于8%。 (五)省直及中直驻长单位从1994年起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补缴1994年以来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六)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或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免交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9〕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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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公积金中心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吉林省公积金中心提供办理吉林公积金贷款时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包括吉林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贷款利率以及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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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带上省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找相关业务人员,会有人工帮您查询,这种方法麻烦但是稳妥。第二种方法就是打电话,给业务人员报上相关的信息,业务人员也会把详细信息报给您。第三种就是上吉林公积金网,输入账号密码就可以查询个人的详细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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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吉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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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使用个人公积金查询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在省直中心开户缴存,如果不在本中心缴存则无法查询 2,如果单位经办人没有留下职工身份证号码或所留号码错误也无法查询,确认是该问题请与单位经办人联系(一般都是单位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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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联合代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昭阳区西安大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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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数与比例 (一)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按职工上年会计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为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1999〕1号和国统字〔1994〕3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1998年12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均按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5%逐月缴存。 (三)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0%,职工本人按其月工资总额的8%逐月缴存。 (四)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单位为职工缴存比例不得超过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高于8%。 (五)省直及中直驻长单位从1994年起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补缴1994年以来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六)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或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免交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9〕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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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吉林省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可通过以下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 3.通过当地(区号)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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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公积金怎么查询:1.柜面查询: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2.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须参保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3.声讯电话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4.单位查询:本人可到公积金缴存单位或原缴存单位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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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公积金查询网上怎么查:  1、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点击“个人密码用户”登录,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登录;   3、进入之后,即可进行常用的查询。在个人明细信息查询里可以看到住房公积金代码。   备注:如果忘记公积金查询密码,可以携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密码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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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吉林省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可通过以下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 3.通过当地(区号)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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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政策都不同,有时同一地区不同性质的企业之间也不同,比如公务员和私企就不同,你最好咨询你的单位财务,他们在代扣。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比例为22%;(这个吉林不同性质企业不同,差距不大。) 医疗:单位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 失业:单位2%,个人1%这个全国都差不多。 工伤:全由单位缴纳,每个行业类型都不一样,一般的行业是1%。 生育: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吉林好像是0.8%。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单位、个人各12%,下限为单位、个人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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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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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公积金性质有: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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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行办法是连续缴存一年不到的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缴存够一年的可以贷款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2)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两者取最低值!!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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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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