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希望你能够找到答案
1、电话咨询公积金中心确定自己是否够条件做公积金贷款以及贷款额度及期限;2、填写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鲜章;3、前往公积金中心打印一张《公积金缴存情况表》并加盖公积金中心鲜章。4、买卖双方一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2楼,填写贷款申请并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相关资料(主要是双方证件复印件)。买方确定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前往银行柜台填写贷款申请,并开设一个还款帐户。5、买方向担保公司申请进行房屋评估,根据评估价来确定最后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评估价的70%)。6、公积金中心审核完成(2周左右)后,担保公司通知买方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公证,并缴纳担保费和评估费。7、待银行审批完成后,担保公司通知买卖双方完成最后的过户手续,即买方缴纳各种税费并领取房产证,然后将新房产证做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完成后,卖方取走全部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