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过户费怎么算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给予相应税费减免和补贴的住房类型,所以该类房产上市交易的限制比较多: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均按照商品房交易有关规定纳税;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但是由于经济适用房规定5年之内只能原价转让,所以5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个人所得税事实上是不需要交纳的,满5年后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需要上市交易的,依旧需要纳税;经济适用房的“5年之限”: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这里需要特别注意还有一类“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首先分一类和二类,一类经济适用房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房产证在2008年4月8号之前,满五年唯一140平以下,需交契税和10%综合地价款,140平以上需交营业税、契税和10%综合地价款,满五年非唯一140平以下需交个税、契税和10%综合地价款,140平以上需交营业税、个税、契税和10%综合地价款,在2008年4月8号之后把10%的综合地价款改为70%综合地价款就行;二类经济适用房(康居、安居、房改房)和满不满五年没关系,可随时上市交易,满五年唯一140平以下需交契和3%土地出让金,140以上交营业税、契税和3%土地出让金,不满五年交5.6%营业税、契税、个税和3%土地出让金
细则指出,2004年9月1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需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计算公式为: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届时的评估单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单价)×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5%-购买时缴交的税费。
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回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才能交易,需要交的税是契税,个税,如果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就不用交个税了,经济适用房还有综合地价款这个税,2008年4月8日以前经济适用房满五年(看原购房合同的时间)是网签价的10%,2008年4月8日以后房屋交易优先回购,若不回购,则交纳差额的70%(差额是指原购经济适用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差价)就是这几个税.
回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随时能卖,其他税费与一般房子一样,只是多了一个土地出让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