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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谁能给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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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倪鹏海| 枣庄| 83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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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年_惜年
回答数:43104 | 被采纳数:26

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鉴定。区国土房管局对危房进行鉴定。
二、计划。方法有两种:一是区国土房管局报计划项目给市国土房管局,由市国土房管局向市计委申请改造危房项目的申报计划。二是区国土房管局先向区计委申请改造危房的立项,办理规划用地后,报改造危房项目的计划给市国土房管局,由市国土房管局向市计委申报计划。
三、测绘、查档和评估。区国土房管局申请,市国土房管局属下的测绘所、档案馆、评估所收到申请,在区国土房管局专人带队到现场查勘测绘和评估房屋后,向区国土房管局发给测绘图和评估答复书,档案馆人员给予办理危房的查档。直管房查档和测绘所发生的费用在市的年度直管房租金预算中安排。
四、规划用地。区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印发〈装修'>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3]16号)申请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五、编制方案。区国土房管局根据规划批文和查册情况,编制改造危房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六、征用拆迁。区国土房管局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办理拆迁通告,同时,免缴拆迁监控资金。
七、拆迁安置。市国土房管局批准同意提供安置房源。区国土房管局根据拆迁有关规定,与市危改所联系,用市危改所提供的安置房,动迁危房住户和业主。市危改所将提供的安置房源资料,送市评估所申请房屋价值的评估。拆迁中,因业主下落不明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无主代管;私房作价补偿的,租户由业主安置;对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按程序申请办理居住廉租房。
八、区国土房管局确定永迁房产权补偿或作价补偿后,按分类、产权的补偿情况分别填写:《 区集中/零星改造项目私房永迁房产权补偿审核表》(附件1)、《 区集中改造项目私房作价补偿审核表》(附件2)和《 区集中/零星改造项目直管房住户安置审核表》(附件3)。同时,提交危房鉴定报告、测绘图、档案查册表、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估价答复书、抢修代管接管通知书、无主代管接管通知书、直管公房撤管通知书、规划批文、计委计划批文、用地批文和拆迁公告,报送市危改所审核。市危改所填写《 区 项目集中/零星改造审批表》(附件4)、《 区 项目集中/零星改造永迁房产权补偿表》(附件5)、《 区 项目集中/零星改造危房作价补偿用款表》(附件6)和《 区项目集中/零星改造直管公产房危房住户安置表》(附件7),报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
九、属永迁房产权补偿的,由区国土房管局报送市危改所审核后,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报局领导审批;属作价补偿的,由区国土房管局报送市危改所审核后,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会计划财务处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十、拆除直管公产房危房,有住户的,安置危房住户;空置没有住户的,市国土房管局不提供安置房,区国土房管局报经市国土房管局产权地籍处注销原直管公产的危房产权。属永迁房产权补偿等价值交换不可分割多出或不足的异地房屋面积,可用货币结算的方式处理:
多出的异地房屋面积,由私人业主交购房款,款项纳入市财政管理;不足的异地房屋面积,由市财政局拨付作价补偿款,内容填写在《 区 项目集中/零星改造永迁房产权补偿表》(附件5)的备注栏中。
十一、经市国土房管局领导批准后,属永迁房产权补偿的,复文给市危改所和区国土房管局,由区国土房管局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产权部门办理永迁房产权补偿手续;属作价补偿的,复文给区国土房管局抄送市危改所,由区国土房管局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拨款手续。
十二、市财政局对改造拆除危房的永迁房屋产权交换和作价补偿款实施监督,凭市国土房管局批复给市危改所和区国土房管局的文件,给予核销永迁房产权补偿的房屋和核拨拆除危房的作价补偿款。对无主代管产和抢修代管产房屋发还给业主时才给予办理房屋撤管或拨付作价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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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韵ycy
回答数:6486 | 被采纳数:2

  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

  XX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XX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XX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和参照《黑龙江省农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建〔2007〕259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效推进、按期完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全市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推动全市农村危房改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突出北方特色,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

  (二)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三)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三、改造范围和重点

  改造范围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要求。认真筛选危房改造村和农户,扶持的对象须有一定自筹能力、改善居住的意愿较强,且能够按照政府要求建设节能省地、抗震安全的住房。

  四、任务目标

  2015年,经住建局质检部门鉴定符合D级标准的危房户为4500户。

  五、方法步骤

  2013年建设任务。各乡镇(办事处)必须于2013年5月全面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2013年12月20日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5月10日—7月31日):项目申报、审批阶段。乡镇(办事处)制定改造规划,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市住建局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第二阶段(2015年8月1日—11月30日):建设阶段。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整改,上报市住建局危房改造办公室。

  第三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20日):检查验收阶段。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危房的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做好迎接省、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六、工作程序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一)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申请表,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三)审查公示。各乡镇(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进行审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市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各乡镇(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核准上报。市住建局会同民政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民政部门主要对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进行复核,建设部门主要对危房改造户情况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优惠政策。并提出危房改造计划,报市住建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市住建局上报申请补助。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推进措施

  (一)政策扶持。结合危房改造工作,市政府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此项民生工程。在争得国家每户补助10000元基础上,予以适当补贴。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把落实旧宅基地复耕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审批简化手续,减免土地占用费;林业部门减免育林费,对自有木材审查后给予免费使用;住建部门减免有关费用,并免费提供图纸资料;水利部门做好人畜饮水配套建设;交通部门加快通村公路建设;金融部门加大贷款扶持力度,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经贸部门要协调建材商店和经营企业对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当地生产的,尽量按成本价供给。

  (二)社会动员。乡镇(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互建、援建和一对一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乡和村组织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建设。

  (三)监督检查。市住建、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XX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贺东升兼任,具体负责全市危房改造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把危房改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专项推进,全力加以落实。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报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二)广泛宣传,搞好动员。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村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广大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践中自觉当主人、做主体、唱主角,互帮互助,主动投工投劳。

  (三)协调配合,强化服务。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服务职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规划审批、技术指导、资金争取、宣传报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为危房改造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

  (四)严格管理,强化督办。市危房改造办公室,要强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发放制度,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要不定期对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验收环节管理,完善档案、信息资料,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对于验收合格的要及时下发补助资金。

  (五)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签状要求,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实行奖罚并重的考核机制。特别是对省、市试点村(屯)建设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对完成效果不好或没有完成任务的,要在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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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pq
回答数:5756 | 被采纳数:8

2015年柳州市危房改造政策补贴,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均可领到不低于5000元的补助。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安排房屋安全性差的农户。列入国家扶助的危房改造户,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改造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而在改造资金上,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根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补助资金的标准也不同:修缮加固户,户均补助不低于5000元;五保户重建房屋户,户均补助不低于2万元;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改造后的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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