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深圳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任务。为明确工作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计内容: 工程名称: *** 燃气管道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深圳市
工程规模及内容:施工图设计
工程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
1、 户燃气管道设计;
2、 户商业预留设计;
3、 红线内的庭院燃气管道设计;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设计费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其中: 用户燃气管道等设计:¥ 元/户,暂定/户,设计费为¥ 元。 庭院燃气管道设计:设计费¥ 元。 本合同设计费总价为含税价, 本合同设计费总价未包括审图费用;若包括审图,需增加费用户* 元/户= 元(含税),该项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
1、收到乙方提交的全套施工图后的十个工作日,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总价的60%;
2、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的十个工作日,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总价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个日历天内支付给乙方设计费总价的10%。
5、乙方向甲方请款时,必须提供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如下:
(1) 建筑专业图纸一套(电子版)。
(2) 区域位置及相关地下管线设施图纸一份(电子版)。
2、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政府审批部门有关工程的文件、当地供气单位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
2、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
3、合同签订后,自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文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8 份,电子文档
1 份。
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5、在报建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报建要求的报建方案图以及报建所需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
6、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
现行国家规范及深圳市地区标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均属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关于竣工图的绘制、存档等约定: 若本项目的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绘制,乙方承诺无偿负责盖章、签字确认,且积极配合竣工图的存档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有关协议
3 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
甲方执叁份,
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