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厦门市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连续缴交)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指职工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住房)时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本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
条件:一是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最近6个月缴存额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足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
厦门买房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