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沧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筹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相关银行向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专项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持有购买住房合同、契约或协议、批准建房的手续或其它证明文件; 5、有相当于购建住房费用30%以上的自有资金; 6、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按借款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的30%乘以贷款总月数来确定,但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总费用的70%。目前最高额度暂定为20万元。 2、贷款最高期限为30年,在此期限内,由借贷双方商定具体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小于等于65周岁。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每当国家调整利率标准时,调整前的贷款,从下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如实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三份,同时按所购住房情况提供如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3份 2)购房合同原件3份 3)首付款发票(30%以上房款)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份 5)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商品房不需提供) 2、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1)房管局建房批复复印3份 2)购房协议原件3份 3)交款发票(30%以上房款)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购买二手房 1)售房人产权调查表原件一份,复印两份 2)购房协议原件3份 3)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份 5)过户后房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图纸)3份 4、购买房改房 1)房改房购买审批表原件(审查单位章已盖齐)原件一份,复印两份 2)交款清册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五、贷款流程 1、借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 在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所需资料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查,拟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准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及时划拨所需资金;不同意贷款的,告知不能贷款的理由。 3、置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借款人与置业担保公司签订抵押合同,交纳担保费用。置业担保公司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4、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借款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银行放款。 六、贷款的偿还 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或存折。借款人根据与受托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向个人还款储蓄卡或存折中存入资金,由受托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沧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必须大于6成。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购买后又卖了,现又新购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可认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不过,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须大于60%。
    已有 4 个回答
  • 公积金交满一年就可以用了,按揭是商业贷款,如果你想商业贷款和公积金都用就是组合贷款,公积金是每个月直接扣的,商贷是你每个月要存钱还的,至于要买50到60万的房子要看你的首付情况,你是买第几套房?首付几成?根据你有多少首付定你买多少价位的房子嘛。
    已有 3 个回答
  • 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且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及以上; (三)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有 4 个回答
  • 1、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连续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也就是说要连续缴交12期以上。你2010年7月开始工作,应该已满足此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重庆市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1)、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   (2)、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参贷人实际可贷最高额度,按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确定。但单笔最高限额为2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后,贷款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   (3)、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由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束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法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实力;(4)有合法顶事的购置、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实文件;(5)有法定的起码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障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举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实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大方人作为保障人;(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束部门法定的其他借款条件。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束部门的有关法定实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束部门依据借款人的现实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束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已有 3 个回答
  •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外省购房北京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流程   北京地方缴存人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需要出具当地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流程。   缴存人要提供当地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9个城区管理部(方庄、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中关村(11.90, 0.35, 3.03%)、西客站管理部)的缴存人:   先到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再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及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其开户管理部。管理部按照“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上的信息及其缴存情况将制式证明填写完整,加盖管理部业务章。   10个郊区县管理部(房山、门头沟、大兴、通州、顺义、平谷、密云、昌平、怀柔、延庆管理部)的缴存人:   直接向其开户管理部申请,由管理部将其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填写完整,加盖管理部业务章。   北京地方缴存人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未出具当地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流程:   缴存人未提供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管理部打印“个人信息”中的“基本信息”或应缴存人要求打印其缴存明细、加盖管理部业务章,作为其缴存情况的证明。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处《关于为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流程办理。
    已有 3 个回答
  •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房屋建审资料: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 鞍钢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已有 1 个回答
  • 您好,新疆阿克苏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已有 3 个回答
  •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住房公积金贷款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2、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3、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已有 3 个回答
  • 最新贷款条件: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温馨提示: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我中心委托的十二家贷款银行之一;2、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珠海市公积金周边城镇购房贷款条件珠海市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推荐阅读: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珠海市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珠海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贷款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人准备好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2.银行初审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所购住房的按揭银行拿号办理,所提交材料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3.中心审核银行工作人员完成初步审核后,由银行将证件材料送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4.返回材料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完成后,将申请材料返回承办银行。5.办理手续承办银行收到申请材料后,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的放款手续。6.发放贷款申请人在办理完放款手续后,承办银行将会发放贷款至申请人账户。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建设银行)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交通银行)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工商银行)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中国银行)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农业银行)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网点(农信社)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华润银行)贷款材料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6.收入证明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9.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10.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珠海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外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珠海购买住房所需材料珠海市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证明办理贷款额度与利率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现行中: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30万元;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50万元改革后:珠海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1、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30万元,2、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50万元。上述的“两人“:可以是夫妻、亲人、朋友等共同购房人(即贷款合同上必须要有这些人的名)。贷款期限及利率(2015年5月11日起):期限:1-5年(含5年),利率:3.25%期限:5年以上,利率:3.75%温馨提示:1、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下调至3.75%。2、2015年5月11日(含5月11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还款珠海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珠海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一)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二)办理要件(原件):1、提前还贷申请书;2、借款人身份证;3、贷款合同;4、还款存折或卡;5、房产证。(三)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注:具体规定按各承办银行本行规定执行。
    已有 6 个回答
  • 1、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 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了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及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 5、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和上市已购公有住房; 6、 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7、 借款人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调查; 8、 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办理现房抵押贷款时,其抵押物可以是住宅或商住房,但要求借款人对商住房押物必须拥有全部产权且两证齐全; 9、 借款人用现房抵押购买二手房的可根据房管部门出据的房屋买卖契约及其它有关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 10、借款人历史上贷款连续恶意逾期超过3笔,一笔贷款累计恶意逾期超过6次的借款人不得再申请贷款。因出差、调动工作等非恶意因素造成的还款逾期可酌情放宽; 11、市委、市府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贷款条件可以酌情放款; 12、同意以所购住房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住房作抵押并办理房产保险、登记手续,或以有价证券及本人和他人住房公积金存款作为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可由售房单位提供保证金并办理抵押备案。因期房建设交房存在较多变数和我市建房体制不完善等因素,参照各商业银行的贷款做法,个人期房抵押贷款暂不办理。 希望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已有 4 个回答
  • 1、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连续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也就是说要连续缴交12期以上。你2010年7月开始工作,应该已满足此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重庆市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1)、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  (2)、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参贷人实际可贷最高额度,按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确定。但单笔最高限额为2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后,贷款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  (3)、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由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已有 3 个回答
  • 台州温岭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台州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包括所属区县)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6、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能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有 2 个回答
  • 你好。。1.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 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5. 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市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国管公积金流程 1.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国管中心制式申请表及收入证明(注:已婚贷款客户夫妻双方都需开具收入证明),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 买卖双方到银行进行面签(建行) 3. 国管中心审批贷款资料 4. 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5.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他项权利证后银行放款国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国管公积金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表编辑本段申请条件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已有 4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