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单位缴存登记→专办员注册登记→专办员培训→个人账户设立(联名卡)→激活联名卡→单位汇缴登记。 要看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之前一直有交的话就没有问题,如果是2014年12月20日以后办理的话就要等上半年再办
首先打开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然后点击网上办事中心 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 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 、其他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