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3.3.3《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
老规范:3.3.3《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 新规范中增加了可调托撑一条,并规定: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直径与螺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梯形螺纹第2部分:直径与螺距系列》GB-T5796.2和《梯形螺纹第3部分:基本尺寸GB-T5796.3的规定》 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 强条: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902号 2011-01-28批准 2011-12-01实施
1 总则
1.0.1 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安全管理
2.0.1本条的规定旨在防止脚手架因超载而影响安全施工。条文中规定的内容是通过调研,对工地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的。
2.0.2 大于六级的大风停止高处作业的规定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中第2.0.7条的规定
立杆(这里主要说楼面或者大梁的支撑立杆)构造,主要解决一个"压杆稳定"问题。这里仅仅根据一般情况给出建议。
(近来报道的在建建筑物垮塌事故,很多是没有重视模板支撑系统,没有按照规定工作)
1、立杆纵横间距,应当根据承重,根据计算确定。计算时除了要考虑混凝土重量,还要考虑模板自重,还要考虑浇灌混凝土是冲击荷载,还要考虑工人、工具、机具的重量。当倾倒混凝土非常快时,冲击荷载极大。(大建筑公司规定,模板支撑系统必须要给出计算书)
2、若接长立杆用了扣件(不是对接扣件),应当考虑一个扣件的最大承重不能超过700公斤(滑动摩擦),一般按照不大于500公斤计算(无法保证每个扣件都按照标准紧固)。
3、为了加强立杆稳定,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双向节点约束:
①、必须有“扫地杆”。双向设置,距离立杆底端20~30厘米。防止立杆底部滑移。
②、立杆中部应当设置双向水平横拉杆(联系杆)、第一根拉杆高度不低于180厘米,不高于200厘米。(是为了不妨碍工人作业通过)
③、以上的水平横拉杆,每间距大约150厘米。
4、必须保证立杆底端放置在稳固的支撑上。不允许直接放置在泥土上。并防止泥土受到水浸软化。
以上仅仅是基本要求,具体的看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