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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购令细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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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万思淼| 福州| 7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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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数:35153 | 被采纳数:32

  一、坚决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在本市市辖十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事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筑房[2006]171号)等有关政策执行,新购商品住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信贷政策。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意见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买卖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为准。对违反规定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二、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型贷款的管理,禁止消费型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知名用途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各商业银行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按照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

  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装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率的公告》(2010年第1号)重点加强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四、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在解决2008年住房调查在册77177户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后,将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年底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通过土地、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加快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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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RNV
回答数:15022 | 被采纳数:74

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四、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一)买方为境内居民的,须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附件2)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二)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买方为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须提供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
  (四)买方为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相关贷款机构。
  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交易时点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合同的,以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二)非网签形式签署买卖合同的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包括预收件和受理)时间为准;
  (三)没有纳入房屋管理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的时间为准。
  六、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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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燕爱吉他
回答数:34874 | 被采纳数:88

广州楼购房限购令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昨天,记者也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虽没有全文公布,但18日下午已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正式将广州楼市限购的范围从市内十区扩大到从化、增城两个外围县级市。
根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同时,对于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不能提供两年内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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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小弟123
回答数:27670 | 被采纳数:58

广州限购令细则明确规定广州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不能提供一年纳税和社保证明的外地家庭不能在广州购买商品房,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以及暂停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措施。
:广州限购令全文
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穗国房字[2010]13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近期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坚决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在本市市辖十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事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筑房[2006]171号)等有关政策执行,新购商品住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信贷政策。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意见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买卖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为准。对违反规定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二、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型贷款的管理,禁止消费型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知名用途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各商业银行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按照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
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率的公告》(2010年第1号)重点加强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四、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在解决2008年住房调查在册77177户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后,将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年底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通过土地、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加快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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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二小生
回答数:17932 | 被采纳数:53

广州市户口可以购买两套,首套首期付3成,二套要付6成
外地户口只可以收买一套,还要看你在其他地方有没有买过房子。(如果你再广州市以外买过但没有贷过款的话可以去办一个“无购房证明”;但如果你是贷款在广州以外的地方买过房,就要当你是二次购房就要首期6成。当然如果这次你在广州购房是一次性付款就可以当首次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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