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让土地只能在公司名下,使用期50年。首先找领导,同意给你地。然后挂牌出让,大概一个月。然后交钱(包括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乱七八糟的)。然后交材料,材料很多,什么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建设项目备案登记不管你用到用不到都要。然后返钱。最后等证。其中等时间和凑材料是最麻烦的。
一、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公告→开发区分局初审→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缴费→注册登记→发证。
二、需提供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用地单位证明文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6.交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的缴款凭证;
7.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申请人);
8.交纳土地出让契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等相关费用证明;
9.项目立项批复;
10.提交宗地图原件一套(地形图三张、界址点成果表1张);
11.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各1份。
三、涉及费用
1.契税按成交价的4%收取;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的0.03%-1.5%分段累加收取;
3.土地登记费([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4.公证费按成交价1‰收取。
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从银行拿到抵押贷款.-------------------------------------------------------------------------------------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受理部门你所在的国土局二、所需资料1、申请(或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审批表3、征用土地批准材料和红线图4、地籍图或地形图(委托你所在的土地勘察中心测绘,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5、出让金收据、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额的4%)和土地出让业务管理费交付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额的2%)(复印件)6、法人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7、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批文、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三、受理地点:你所在县(市)国土资源局-------------------------------------------------------------------------------------------------- 房屋抵押贷款程序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 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 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工业、商业和住宅三类!如你是住宅用地,需要持房屋的房照、本人身份证、买卖协议(最好有户口本),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