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明确,2017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
一、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3)无居住房屋的;三、农危房改造方式及要求一级危房改造主要以“原址重建”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相对集中重建”、“五保户集中供养”和“结合村寨整治实施危房改造”等方式进行;二、三级危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进行修缮。危房改造要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异地建房的要拆除原危房,并让出宅基地。四、农村危房验收条件改造后房屋质量基本合格,新建房屋基本符合质量标准,修缮加固房屋危险点全面消除;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给予验收并取消当年危房改造指标(1)一级危房改造后原有危房未拆除的;(2)二级或三级危房只作简单维修,危险构件未消除的。六、改造对象、政府补助标准(一)政府补助标准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①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23万元;②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23万元;③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85万元;④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83万元;⑤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7万元;⑥低保户、困难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65万元。七、改造时限2017年4月启动,6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成,11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八、复退军人、参战老兵、军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
2017贵州危房改造政策: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安排74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80万套,增加110万套,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增加100万户,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