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六)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八)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
(九)出境定居的;
(十)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四)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六)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八)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
(九)出境定居的;
(十)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四)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你好,住房公积金是不能代提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你好,徐州提取房公积金要满足这些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四)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六)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七)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八)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 (九)出境定居的; (十)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十二)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十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四)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
提取条件
1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
(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
(六)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2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 50周岁,女满 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