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
应该是: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
在外地肯定是不能用南京的公积金贷款的,你缴纳的公积金如果是南京,只能在南京买房子的时候办理贷款;如果想到外地买房子你只能走商业贷款了,但是可以考虑走一定手续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去换商业贷款。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
您好,2016个人住房贷款新政策,对于已购买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而对于拥有2套房以上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房贷。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