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2)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3)具有南京
一、申请人具有天津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现行的广州廉租房保障申请标准主要条件: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收入线标准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以下,相关通知已下发,将有1.2万户低收入困难家庭新受惠。也就是说,原来人均月收入640元以下的住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②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③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一)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证明、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或合同证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提供的查档证明(凭低保或低收入证明免费查询)等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