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统一全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昨天,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程(试行)》出台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
(1)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审批,指定受委托银行具体操作、经办。咨询业务既可向受托银行咨询,也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2)申请材料。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
江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月以上含个月。有购买自住住房的正式合同及符合规定的首付款证明。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