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成员须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户口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 (二)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青岛市规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标准为22368元,
(一)家庭成员须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户口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 (二)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青岛市规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标准为22368元,
青岛经济适用房开发条件是:1、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2、申购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需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青岛规定标准;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 (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