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二)申请人无本地城镇户籍,来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本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二)申请人无本地城镇户籍,来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本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
根据《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申请和审核第四条无本地城镇户籍的人员,需在本地工作6个月以上,能提供暂住证明等详细条文如下: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城镇职工和稳定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