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规定,是买方承担契税,卖方出营业税个税,在房管局交税出的单子,契税是买方的名字,个税营业税是房主的名字。当然这个是可以商量的。房主就说净落这么多钱。税你给了我我还得交,不如你交了就行了。
中标人应该有1、拍卖成交确认书;2、法院开具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书。要购买此房产需要把裁定和协执改成你的名字,才可以过户到你名下,否则要先过户到中标人名下再过给你,会多产生一次的过户费用。
这个应该是卖方承担的,具体条例: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