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资金是由房管局来监管,业主统一交到自己小区建立的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中。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维修基金归全体业
按照规定,维修基金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一)公有住房出售,售房单位按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提取;(二)购买无电梯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缴,购买别墅的,购房人按每平方米45元计缴;购买高层商品房或
你好,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多层住宅以每平米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