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 乡村组栋 单元 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一、填写说明
共4个条款,主要起提示性作用,包括:
1、合同签订。签订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然后与对方就商品房建筑面积、价款、交付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面积差异处理、产权登记、争议处理等内容进行认真协商,约定时,购房者应注意保护自己利益,防止未经周密思考,马马虎虎仓促签约,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合同填写。可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空白部分应用“/”划掉;
3、合同备案。合同应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4、合同不得翻印。
二、合同主体
出卖人填写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开户行、帐号;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售房的,还应填写经纪机构的相关情况及资格证书编号。
买受人填写名称或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当事人为个人的,填写国籍、身份证号/护照号,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他人购房的,还应填写委托代理人相关情况。
三、合同内容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首先,填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应注意,该证号必须填写准确。
然后,填写房屋情况,包括商品房坐落、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
最后,填写土地来源情况,是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填写土地出让年限和起止日期。
另外,合同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图”,应附商品房方位图和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方位图标出商品房具体朝向,分门分层平面图标明商品房的房型、布局等,并在图上圈红销售的商品房,加盖出卖人骑缝章。
合同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主要为杜绝商品房重复抵押的现象,并适应商品房“以租代售”等新的销售形式。抵押情况应填写:商品房是正在抵押,还是尚未抵押,正在抵押的应注明抵押权人、抵押期限等情况;租赁情况应注明:商品房是正在租赁(以租代售),还是尚未租赁,正在租赁的还应注明承租人、租赁期限等情况。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本条款为商品房单价和价款,单价每平方米的价格,价款是扣除优惠部分的实际成交价格,币种可以是人民币或双方约定的外币。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填写商品房交付日期,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可采取变更合同、解除合同或另行约定。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时间
买受人付款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并由双方约定付款时间。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
第一种,逾期交付商品房的期限在双方约定期限内的,应支付已付款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第二种,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已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违约金;(3)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分为两种:
第一种,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第二种,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3)双方另地约定。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主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小于正负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按照面积差异退少补,合同继续履行;面积差异大于正负3%的,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承诺,在买受人正常情况下出卖人应按照《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
出卖人另有承诺的,填写合同附件三。
第九条基础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双方约定配套设施运行期限,包括上水、下水、供电、燃气、暖气等,以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本条款规定,双方订立合同后,出卖人不能擅自变更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应在约定期限内与对方协商。买受人同意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买受人不同意变更或出卖人擅自变更的,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应填写合同附件四。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
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产权登记
房屋竣工验收后,出卖人应在30日内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应在180天内协助买受人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出卖人未按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未在180日内协助对方办结转移登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或其他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规定双方应对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本条款为出卖人对商品房权利担保责任,出卖人保证交付的商品房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地方,双方填写合同附件五,另行订立补充合同。5个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