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及市房地局、市房改办、市财政局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
就是hi按总房款的2%收取··议案不能都是这样的··
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房屋公共部分所涵盖的资金,房屋交易之后,公共维修基金是无法取出的,只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本文将为您介绍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流程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问题,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