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用途:以房改房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款的90%;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款的80%;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
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流程如下: 1、个人应根据公积金支取条件,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离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除外),并附上有关证明; 2、经单位审核并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开具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
青岛公积金提取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购房合同(契约、协议)或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发票自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