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行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和省住建
第一条?为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行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和省住建厅
上面的回答很厉害,我补充下提取条件吧,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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