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取得产权证书,出售时要办理如下手续:
一、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购人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五)已购公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原所有权单位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另有约定的,应当提供房屋原所有权单位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六)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如获准进入市场交易,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批准文件、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
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等。
要看清房产证第三面大方框内的标注(房改售房摘要),是以成本价计算的还是标准价计算的,成本价属于完全产权,可以交易。标准价是不完全产权不可以交易,需要买断所有权之后才能交易。
一、房屋所有权人向市房改办提出上市申请,并填写《**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一式二份,夫妻双方签字后,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及房产管理局对其住房情况签署证明。
二、房屋所有人将《**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报市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审核,并提供如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职工《个人住房档案》正本及各种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2、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各种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3、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公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各种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三、市房改办将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交易的房改房在《**日报》上公示。
四、审核以及公告无异议后由市房改办在5个工作日内在《**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签署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意见。
五、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对上市交易的房改房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六、房屋所有权人将《**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国有土地使用证》、职工《个人住房档案》正本、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交到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二楼),并按要求办理交易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契约。
七、交易当事人根据成交金额计缴土地出让金、契税及有关交易费用(全额集资建房个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上市交易时凭已缴土地出让金的专用票据,不再由购房者补缴土地出让金)。
八、按规定交清有关税费、相关收益后,涉及权属变更的出售、交换、继承和赠与的交易行为,市房产管理局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九、购房人凭缴交土地出让金、契税的专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